第六十二章:无意造就的证据-《名侦探柯南之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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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到了七楼,就需要跑过走廊,到另一边才能下楼梯。

    所以绕来绕去的,从录制现场到命案现场,就算是跑的都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一来一回需要的时间更多,还要加上杀人的时间。

    而且,摄像头中也没有出现和松尾贵史长得像的人什么的,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命案生的时候,他并没有来过命案现场。

    换句话说,他似乎就是清白无辜的了。

    但真的是这样么?

    当然不是。

    杀人,又不是一定要亲自到现场才可以。

    比如那些狙击手,只要有一把狙击枪,有一个好的狙击地点,那么就可以在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外击杀一个人。

    松尾贵史不是狙击手,但经过各方面的调查询问,得知他练过枪法,而且似乎还挺不错的样子。

    而大叔找到的警察,也在楼下,命案现场的窗户下面,现一个弹孔痕迹。

    窗户上面,对应的七楼那里,也有一个窗户,是一个仓库的窗户。

    而死者死在窗户旁边,血迹沾染了窗户玻璃,但很诡异的在窗户框架那里断掉,并没有溅到框架上。

    所以,松尾贵史的作案手法就是:通过电话,让死者到了窗户那里,并且把脑袋伸出去,而他则是在七楼仓库窗户那里,使用手枪把死者击杀,随手也把手枪扔了下来,无力倒下的尸体,顺便也把窗户给关上了。

    这就可以解释一切了。

    在七楼的话,四分钟的时间还是能够跑一个来回的,理论上,时间足够。

    结合实际上现的各种痕迹各种证据,所以这实际上,也是行得通的杀人计划。

    “不得不说,毛利先生你所说的这个推理,确实是很有可能实现的。”

    松尾贵史也对大叔表示佩服。

    但话题一转,就转到了关键的地方。

    “但你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是我做的。”

    是的,推理归推理,不管多么说得通的推理,这都不是法官需要的。

    法官需要的,是确切的证据。

    大叔点燃香烟,抽了一口。

    缓缓吐出烟雾,似乎在叹气,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证据当然有。”

    “你请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松尾先生你之前说过,你不知道诹访先生的电话号码,这个没错吧?”

    “对。”

    松尾贵史点点头,表示他确实这样说过。

    但他不明白大叔为什么要说这个。

    而大叔,却是不紧不慢的,再次抽了一口烟。

    这下子,就连目暮警部都替他着急了。

    “毛利老弟,你知道什么,就快点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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