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管“容公子”改口叫“王妃”-《相公,本王有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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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臣们悉数起身,房靖北递上投降书以及岁贡表。

    “启禀王爷,这是我北齐的岁贡清单。”房靖北五味陈杂地呈上前。

    “王爷,末将此次前来,除了岁贡表,吾皇还嘱咐了末将三件大事。”房靖北道。

    “何事?”殷九尧拢着袖子,靠着龙椅的扶手,神色自然地问。

    “这第一件事,是向王爷献上我北齐至宝,纯种汗血宝马一匹。”

    此话一出,包括殷九尧在内的武将们全都是眼前一亮。

    汗血宝马,一日千里,世间罕有之良驹。殷九尧现在的坐骑小寒,就是汗血宝马的后代。

    “替本王谢过你们圣上了。”殷九尧勾起唇角,显然心情不错。

    然,房靖北立刻话锋一转,“只是马儿姓烈,实难驯服。这一匹也是我北齐目前最精良的马匹。来之前吾皇也说过,若是没有找到有缘人,也勉强不得。”

    殷九尧眉头一挑,这房靖北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你们也没能够驯服,那就不要怪我把马牵回去了。

    殷九尧还是头一回听说有人这么送礼的。若是以往,就冲他还敢提条件,殷九尧就得上去踹两脚,并且大手一挥告诉他“老子不稀罕你的破玩意,立刻马上给老子滚蛋。”

    然而,这汗血宝马太过珍贵,目前存于世的纯种的数量都不过五匹。大云曾有过一匹,不幸遇害。殷九尧早就想过,若是大云的马匹,能得汗血宝马配种,不用多,只要有个几匹,纯种,次代种,二代种这样传承下去,那么最近二十年大云军队的作战能力起码能够提升一倍。

    遂,殷九尧桃花眼微微挑起,朗声道,“众爱卿随本王去马场!”

    到了马场,众人落座,汗血宝马便立刻由专人牵了上来。

    众人的目光立刻就被他吸引住。只见它体型饱满,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体型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然而他那一双眼睛,却格外得不驯。阳光下,他身上隐隐流动着仿佛鲜血般的色泽,让那些凡是在战场上嗜血杀敌的武将都痴了目光。

    “此马名叫烈火。一是因为他的毛色赤红,犹如烈火。二则是因为他的性子暴烈如火。实不相瞒,这匹马在我北齐,至今为止没人能够驯服。”房靖北既是骄傲又是惋惜地看向烈火。

    一听说还没有人驯服过它,赵琅立刻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即使他知道殷九尧绝对不会真把这马送给他,但他也想要试试,万一,他能驯服它呢?要是能驯服它,那这事儿他能在兄弟面前吹一辈子牛皮。

    是以,他立刻大步走下来道,“王爷万金之躯,不宜亲自前去驯马,末将想要斗胆一试,还请王爷成全。”

    殷九尧此刻也是心潮澎湃,同样是马背上打了十几年仗的人,她能理解他的雀跃。于是她也没有阻拦。

    “好,那你就去吧。”似乎想到了什么,她桃花眸一转,又说,“今天你们若是谁能够将它驯服,本王就将它赐给谁!”

    北齐没人能驯服,只要大云有一个人能,那他们就不算丢面子。殷九尧此举,是为了激励众人,让他们狠狠地抽北齐一耳光。

    “末将定竭尽所能!”赵琅眼冒红光,欣喜道。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那马儿远远地犹如王者一般睥睨着他,目光陌生而不屑。

    殷九尧少见这么有灵性的马,顿时觉得有趣。

    赵琅则被烈火的眼神彻底激起了斗志。他从侍从的手中接过缰绳,动作利落而英俊地翻身上马,然他屁股还没挨到马背,烈火扬头就是一声长嘶,作势就要将他给掀翻。

    然而赵琅也是个中老手,他紧紧地勒着缰绳,身子尽量压到最低,就像是一块牛皮糖贴在了烈火的身上。可是烈火不比寻常的烈马,他身形尤为灵活矫健,连续几个甩尾和几个转圈下来,便让马上良将赵琅也失去了平衡。

    赵琅被转得眼冒金星,他只能一个翻身,倒贴马腹,双腿钩住马背。

    烈火却哪里肯服,他极其聪明,只见他忽然就是一个跪爬,前蹄着地,后踢微抬,差一点就将赵琅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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