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魔剑带回来的信息-《从骷髅开始的魔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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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呐,阿书,我有件事想问你。Ω    笔Ω趣『阁Ww  W.  biqUwU.Cc斯潘达姆不是免疫物理攻击的吗?”

    看着斯潘达姆口吐白沫的废柴模样,我不禁好奇的问着。

    在等待着旅店的职业找上门后。

    我在旅店内的新房间中找了把椅子坐定,准备开始展开被各种事情搁置讨论会议。

    保罗在走廊处与职业小姐协商关于破坏旅店设施的赔偿问题。在房间内的,也就只有一脸不明真相表情的尼亚和艾莉丝,还有从刚才开始就不太愿意说话的阿书。

    至于斯潘达姆,则被捆起来吊在天花板上,方便等它醒过来的时候开始审问。

    对于我的问题,阿书微微昂,以教科书般标准的傲娇姿势说着:

    “你说斯潘达姆吗?没错,斯潘达姆是主君最初的灵魂造物,主君在它身上延伸了亡灵的优势。拥有接近无限分身的它,在理论上无论是物理还是魔法攻击都能完全免疫。但它怎么说只要是亡灵,就不可能免疫灵魂魔法的伤害,七阶位以上的灵魂魔法就能伤害到它。”

    原来如此。

    ……也就是说刚才斯潘达姆偷袭她的时候,吃到了阿书的精神震荡攻击吧。

    等等,好像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你刚才在说什么,七阶位以上不就是禁咒等级吗?那种等级的灵魂魔法可不是简单的能弄到脑震荡的等级吧,你想要干掉斯潘达姆吗!?”

    没想到,阿书以一副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傻话的表情……

    “艾修因汝在说什么呢?斯潘达姆可是主君的最高杰作之一,永生且拥有极限的生命力,某种意义上能说它就是终极的亡灵形态也没错。那种程度的灵魂魔法,不过是让它睡一觉的等级罢了。”

    说出让斯潘达姆的角色形象崩坏的话出来。

    也就是说它很抗揍吧?

    但还是很好奇,魔剑应该算是武器之流的道具吧,要那么强的生命力有什么用呢?

    何况,这家伙有那么强么?

    最大的爱好是在以人类为主导的世界里开演唱会,日常就是喜欢的在大街小巷闲逛然后和年轻的女孩子搭讪,能把自己拆成两半打架,喜欢酗酒却能在十分钟把自己灌醉……

    现在却有人告诉我,这样的家伙竟然有可能是终极的亡灵形态。

    果然,亡灵还是灭亡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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