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周末作|我曾爱过一个男孩-《磊落青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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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前,在上海的死党丁菲打电话告诉我,叶风结婚了。Ω    笔Ω趣『阁Ww  W.  biqUwU.Cc“唉你知道吗毕业两年都没见到这家伙,没想到当年的帅哥都要变成猪头三了……”

    “别说啦。”我飞快而又轻声地打断丁菲的大喇叭。丁菲很是讶异:“少来了,难道你不想知道他的情况呀?”我说,是的,我是真的不想再知道叶风的任何事、任何变化了。

    叶风也在上海。从五年前我离开我成长的那个山城以后,就没再见过他。不再想知道他的任何点滴,不是因为我们之间有什么非不能解决的隔阂,而是我奇怪的偏执。我认为,生命里有些东西,既然注定不能拥有,那就让他以本来面目封存在记忆的当初就好了。因为当初一定是最美的。

    2、

    我和叶风的当初又是什么呢。我说不上来。其实,我和他之间,算不上什么故事。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回头一看,拖拖磨磨竟然也有近十年了。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前后桌,都是优秀的学生。本来优等生在一起,除了说学习外,也没别的交流。可是有一天,很奇怪的,我们聊起武侠来。金庸、古龙、梁羽生……我们谈论每一个武侠人物,并且在私底下交换着看。谁都没想到会在班上遇到一个像对方那样投缘的人。我记得有一次班会课,代课的实习老师要我们说说自己的理想。叶风站起来说,他的理想就是做大6的金庸。这句话一说出来,所有的人都有点儿蒙。你知道,武侠小说在初中,从来都是被当成旁门左道来打压的东西,像他这样的优生居然有这样“邪门”的想法,也难怪大多数人对他侧目而视。我悄悄向他翘了翘大拇指,他会意的笑笑,两个人的默契便在这样无邪的笑容里达成了。

    可是初中的孩子懂得什么呢?只知道平时喜欢和他呆一块罢了。然而初中的孩子又已经懂得太多。渐渐的,便有人说我和他怎么怎么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因为我是个优秀的学生,不论在老师、家长眼里,还是在同学眼里都是;而他也一样。于是,我们开始不甚说话,后来,老师把我调到另一组,我们便形同陌路。

    在心里还是怀念他说武侠时神彩飞扬的表情,甚至在他站起来说理想的时候,分明是有点崇拜他的。然而,这些都很快地被淹灭在日子里。我是优生啊,优生就应该以书本为重。我以后要考北大呢,所以做乖乖女好好读书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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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命运是会和优生开玩笑的。中考,我是个失败者,从省重点中学被抛到了市重点。意外的失败让我抬不起头来。我不想去原来的学校借读,宁可在那所市重点瞎混,疯狂和颓废的心态随之而生。高一那年,我开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恋爱。男朋友是邻班的班长,才入学,就开始猛追我。

    之前我是那么拘谨的一个女生,可是有模有样的谈起恋爱来也真像回事。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在月光下手牵手,躲在没人的地方偷偷接吻。但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叶风才是那个让我一想起来,心里就觉得明亮和温暖的人。他和我无忧无虑的初中生涯连在一起,透明得像一块蓝水晶,再也难以分开。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悄悄的回一次我初中的母校。名义是去找在那读高中的死党丁菲,其实是想听听叶风的消息,或者,侥幸能遇上他。我在学校的公告栏上看他的获奖作文,在丁菲的教室远远的看他在操场上打球,然后在一个人的夜里狠狠的哭。他依然那么优秀,而我却远远的偏离了我原以为的轨道。

    那年秋天,我寄出了一张没有署名的卡片,用我和叶风都喜欢的纯蓝色钢笔水,变了字型抄上一诗给他:“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来年春天,很意外的,我和叶风竟然在街上当头碰上。相对无语,我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问我过得怎么样,我就回答还好;问我学习,我脸上一红,含混着说在市重点读再好怎么也比不上省重点啊。“谁说的。”他说,“别忘了我要考复旦你要考北大的啊。”他说我很聪明,读省重点还是市重点根本就无所谓。

    回家来,依旧是躲在房里大哭了一场。然而此后却重新捡起了丢了很久的书本。男朋友也分了,只说要好好的读书。我不再到母校闲逛,一天到晚除了书就是书,也没有想他的念头。只在这年秋天寄出了第二张没写名字的卡片,上面写着:“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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