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影 · 流年(一)-《磊落青衫行》
第(2/3)页
小都悻悻地从窗台上跳下来,把空纸杯恨恨地捏扁,折叠,连同刚刚的自怨自艾和愤愤然一起丢进了垃圾筒。
她又站到了看板前面。
这是组命名为“夜精灵”的晚装照片。
相对简洁,甚至单调的背景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服装的质感和做工的精细。模特们自是美轮美奂,但看后,你记住的却偏偏不是她们的脸。她们的脸,她们的表情,她们的身形,都和服装融溶在了一起。应和着每套晚装的主题,或高贵,或冷艳,或孤傲,或妩媚,或端庄,或妖冶,无不恰到好处,丝丝入扣。
这是广告人像的精髓,也是最高境界。
难怪他的作品可以处处讨好——模特满意自己的出镜效果,而客户要到了他们产品的完美诠释。
好个“灵魂猎人”!
他的猎物来自模特,来自产品,通过他的萃焕,再去攫取每一个面对他作品的人的灵魂。
那他的灵魂会是什么样子呢?
————————————————3.奇迹————————————————
再轻柔的铃声于寂静里也能起到惊天动地的效果。
小都忙不迭地抓起电话。
“我要死了……”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话筒里飘了过来。
能把自己的感受夸张到如此无以复加,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矫情得如此堂而皇之的人,小都只认识一位——沈一白。
“是生病了,还是又受蹂躏了?”小都好不容易忍住笑。
“身心俱疲!而且在烧……”
“上次给你的药还有没有?是不是又得打针了?”小都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充满关切。
沈一白描述的这种自我感觉其实是他的常态,否则便是“变态”了。
上次,小都三更半夜被沈一白急招过去,换了三支体温表都是体温偏低,但他还是逼着小都给他打退烧针。
趁他离水章鱼般趴在床上,小都把退烧针换成了生理盐水。虽说“药”到病除,可那次实习注射时沈一白的惨叫声,小都至今仍然津津乐道。
据说转天早上,沈一白隔壁的港太见到他居然是手抚胸口说了句“B1essyou!”
“程皓宇!我自问待你不薄,你何苦屡屡加害于我?!”沈一白同样谈“针”色变,“你确定那个针头没断在里面?怎么现在摸着好像还有点疼啊?”
虽然两人算是好朋友,但沈一白从来都是叫小都:程皓宇,最亲昵不过也就是个小皓子。抗议了几次,终归无效。
“不是让你看了吗?我用你的丁字尺画的十字,保证是肉最厚的地方。”小都言辞凿凿。不过,她也怀疑是不是扎到他的神经了。那家伙瘸了好几天。
“要不我去做个cT?确定一下也就放心了。”沈一白还在那边嘀嘀咕咕。
“去吧去吧,做个全身的。随着血管转移了也说不定。”小都以手抚额,真没见过比他更能爱惜自己的,“我又做不了cT,找我干嘛?”
“朕要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沈一白嘿嘿一乐,“一起去喝酒吧。我想马上见到你!”
果然又是因为寂寞难耐了。
小都叹了口气,“你现在需要休息,而我还在赶工。”
“唼,这么没营养的说辞!你几时不赶工?”沈一白的声音慵懒里又有不屑。
小都盯着电话愣了愣,“几时”?她也不记得了。
与其干在这里乱撞,不如出去聊聊,能有些思路也不一定。
“那就我公司对面的老地方,我只等四十分钟。”沈一白的“出门前一分钟”极具弹性,也有可能是半个小时。
认识沈一白,是在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
细高得有些单薄的身材,漂亮得无懈可击的脸和风趣随和的谈吐,再加上那个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的招牌,让沈一白抢尽了本是不俗的寿星的风头。
参加聚会的人,小都也认识几个,大家互相介绍着聊天,并不觉冷落。
沈一白确是让她惊艳了一下,但她也不会去轧那个热闹。倒是沈一白,不时地过来她这边,聊上几句哪里人,在哪里上学,经常去什么地方玩之类不痛不痒的话题。直到聚会快结束,沈一白又转了过来,很认真地看着她问,你确定我们以前没见过面吗?
小都被他问得一愣。
这句话是经常被用来做搭讪的套瓷,她自己就听过不下十次了。可偏偏这次,感觉不大一样。
如果见过面,这样的人物她肯定会记得;若说没见过,他的神情,尤其是他低着头看着她笑的样子,的确是有种莫名的熟悉,仿佛春夜里温润的风,挟着花香缱绻而过,再不可寻。
但小都还是摇了摇头:这辈子,肯定没有。
沈一白笑了:嗯,那就当作是上辈子好了。
从那儿以后,人们就都认为他俩开始了交往。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即使有前世,却已不是今生。
用沈一白的话讲:我们两个就是同质相吸又同“性”相斥。走不开,也靠不近。你这个女人,做女朋友,整天对住,会让人很有压力,很紧张。但如果累了,受伤了,拉过来靠一靠,疗疗伤还是一等一,没话说。
小都自然也不示弱:你唯一的优点就是养眼,可千万别说话。人前装龙,人后是虫,比女人还矫情!就你这精分的性格,只要没百炼成钢,准会被你折腾成同类。
于是,都是只身打拼在这个城市里的两人有时会整个晚上耗在一起,过家家般买菜做饭,看肥皂剧;有时会一身盛装去看音乐剧,回来换过衣服又去打街机;最过分的一次是沈一白被同行黑了一道,悲愤之余他居然拉上小都跑去陌生的广场,和老阿姨们跳了一晚上的广场舞。
但他们也可能几个星期都不通一次电话,甚至几个月不见面,就像忘了还有这么个人存在。不过,若真的有了想诉说,想开解的事情,手指按出的那第一组电话号码却肯定是对方。
见了面,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寒暄,更不需要过渡,只是一个挥手,那隔在中间的时间便消失了。
他们的生活从未真正交叉过。
他们就这么一直互相否定着,又互相守望着,互相打击着,又互相支撑着,走到现在也将近三个年头了。
在这个动荡又浮躁的城市里,也该算是奇迹了。
因为这个酒吧离公司最近,小都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服务生也都相熟。
站在门口,小都边和当班服务生闲聊,边习惯性地四下张望。
只是一扫,小都就现了角落里,坐在绿植后面的钟屹和辛迪。
选那个位置,应该是不想被打扰。
就在小都犹豫要不要换个地方的时候,面朝门口坐的钟屹也看到了她,明显地一愣。
辛迪察觉了,也转过了头。
这可就怨不得我了。
你俩敢秀,我还有不敢看的道理了?
小都脸上配合着天衣无缝的笑容走了过去。
————————————————4.遇见————————————————
因为开车,钟屹这晚上滴酒未沾。
辛迪却是来者不拒,饭毕还缠着他非要来酒吧一叙。
现在,不管她是真醉还是假醺,都该赶紧送回去了。
在前台结过账,钟屹正准备回去搀扶刚刚还在纤指托腮,不胜酒力的美人,却惊讶地现美人已经莲步轻移到了酒吧门口,正娇颜如花地和一个男子聊着天。
辛迪腰肢袅娜,仪态万方地将男子引到钟屹面前,“钟屹,著名摄影师,我的好朋友。”她妩媚地靠在钟屹身侧,一双美目,星波流转,“沈一白,大设计师,今天是程小姐等的人。”
两个男人都是一愣,随即才握手,寒暄了几句。
辛迪还想插话,但沈一白的电话响了。礼貌地匆匆告别之后,沈一白边讲电话,边向小都坐的方向走了过去。
“没想到,沈一白居然是程小姐的朋友。”辛迪摽在钟屹的胳膊上,声音里有着不解。
“怎么,他很特别吗?”钟屹问得淡淡的。
虽然只是短短的见面,但钟屹那训练有素的眼睛已经尽量客观地审视过那位“沈先生”了。
身材比例近乎完美,可应该是疏于锻炼,带着种常年闷在办公楼里的单薄娇气;一套看似随意的亚麻休闲装,也是不留痕迹地精心搭配过,看得出他是这方面的高手;一张脸漂亮精致得有些女人气,尤其是那双圆圆的大眼睛,可以想象得出当它们充满似水柔情时的杀伤力,只是此时它们显得有些暗淡,甚至有些迷茫,拖累着他的脸都显得有些灰暗和憔悴。不过,这又让他有了另外一种味道,一种足以唤起女孩子们母性温柔的气质。
这就是漂亮男孩子占便宜的地方:同样照方抓药,他却比别人占尽了先机。
尽管他那行色匆匆的姿态和讲电话的样子都略显浮夸、做作,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个很容易让女孩子注意、动心的男人。
再典型不过的城市精英,盛开在冷气房里,习惯了被人拱卫、呵护的精致娇贵的玻璃花。
难道程皓宇喜欢的是这种人?
“你别以为他只是个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他有好几个设计都得过奖呢。这家伙是个派对动物,爱玩也会玩,近来风头很健,可好像有市无价。再怎么说,也不该是那位程小姐啊!衣服怎么能穿成这样?!”辛迪看出了钟屹的不屑,撇了撇嘴。
沈一白已经走到了小都的身边,熟络地扯了扯小都的头,算是打招呼。小都也只是象征性地偏了偏头,整个人并没有动。
沈一白坐到了小都对面,仍是讲着电话。
举止间,看得出两人知交不浅,但却又不像是恋人。
“她又不是模特,用不着像你们这么夸张。我倒是觉得她的品味不错,很适合她。”钟屹的目光也看向了小都。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细麻裙子,领子旁绣着一行白色的花。
“只有把握不了时尚品味才会这样藏拙!不然那么多的色彩和款式还有什么用?我们这么拼死拼活在做什么?”辛迪很是不甘。
“为了钱和虚荣心。”钟屹平静地看着她。
“是我们在引领时尚,在教会人们怎么生活才更有质量,我们也是在拉动gdp好不好?”辛迪恨恨地瞪了钟屹一眼,又瞥了下小都,“没完没了的白色!她以为自己是贞子啊?”
“她要是贞子,我就整夜不关电视机。”钟屹脱口而出。
辛迪转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不用这么巴结吧?钱又不是她出的。还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