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千寻-《重生之制霸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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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圣泽是燕京人,当天下午有人来接他,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带着黑开着一辆黑色宝马e65,拉风的要死。

    金圣泽走之前,顾北让他把吉他留下,说国庆要用用。

    金圣泽来了兴趣,问顾北:“你也喜欢玩音乐?”

    顾北笑道:“还行吧。”

    “开学找你练练……哥几个,我先闪了。”金圣泽留下吉他走了人。

    朱聪也走了,搞个军训他瘦了三圈,连裤带都勒不紧了,这绝对不是一名合格的胖子,朱聪痛定思痛,决定先回家大吃七天、恢复他那饱满丰腴的身材再说。

    168寝室就剩下顾北和宋君羡两人。

    国庆第一天,顾北起床的时候宋君羡还在睡觉,真Tmd跟死猪一样,顾北洗漱完后在楼下买了两份早餐,他吃了一份给宋君羡留一份,纯当供奉先人。

    九点钟,顾北出了门。

    他背着金圣泽的吉他来到一家花店,花了八块钱买了一盆绿萝,然后乘坐668线路公交车来到悦方时代广场。

    悦方时代广场位于晴川市最繁华的外滩,国贸中心、外滩18号等等现代化建筑坐落于四周,在阳光之中呈倾国倾城之势,沿江观景大道上行人如织,满街都是油头粉面的俊俏小生,上披皮草下露小腿的摩登女郎,不过,这些于顾北来说不过是红粉白骨过眼云烟,他来这里,只为一个人。

    一个住在他心里的女孩,夏诺!

    顾北第一次见到夏诺,就在这个悦方时代广场,那是大二的上学期,夏诺在广场上给别人画画。

    都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顾北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他真的是看见夏诺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女孩,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夏诺的样子,短头,穿着白棉布背心和牛仔短裤,背着画板,很精致很清澈,诺诺的眼睛最吸引人,有种叫人心颤的美。

    顾北想他上辈子干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追了夏诺,爱情确实有这种魔力,让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奋不顾身,体内涌动的肾上腺素足以抗衡一切嘲讽和轻视,虽然他没有钱,也没有讨好女孩子的经验,但他笨拙却真诚的追求着夏诺。

    或许是这种笨拙却真诚的劲儿感动了夏诺,他们在一起了,那应该是顾北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就像一只小蚂蚁掉进蜂蜜罐里,甜的让他窒息。

    幸福过后却是痛苦,吊丝逆袭白富美的传说大多都没有完美的结局,顾北和夏诺分手那天来的毫无征兆,那天南华日报的高层通知顾北,他得到一个去美国当驻地记者的名额,一个月后出,顾北拒绝了这份美差,滑稽的是,他前脚走出南华日报总部大门,后脚就接到夏诺的电话,说:我们分手吧。

    没有解释,诺诺挂了电话。

    顾北到现在还记得那一瞬间的感受,真的像是一道闪电把他的脑袋劈成了两半,没有痛!他感觉不到痛,只有绝望,和在绝望之中的苦苦挣扎。

    他不停的打夏诺的电话,打不通,他像条疯狗一样跑回租的房子里,夏诺的东西全都收走了,只剩下一张夏诺第一次给他画的素描肖像,摆在窗户下,午后的阳光洒在上面,像极了黑白遗照。

    那一瞬间,顾北心如死灰。

    一个月后,心如死灰的顾北坐上了飞往美国西雅图的航班,爱情失意,他只能把自己沉浸在事业当中。

    两年后,得罪主编的顾北像条狗一样从西雅图爬回了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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