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九章-《滴血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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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百年来,张献忠这个名字似乎就和“杀人”“暴虐”这些词完成捆绑了。一提到张献忠,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恐怕就是他举起屠刀杀人的场面吧。说起张献忠暴行,是足以让人很得咬牙切齿的。此人不但杀男人,也杀妇孺;不但杀敌人,也杀自己的部下;不但用刀子杀,还变着花样儿杀。

    并不是一开始就胡砍乱杀的。据说,在起兵之初,张献忠还是颇想做一个“贤明”的领导者的,所以对老百姓还算客气。偶尔有几个不懂事的部下抢了老百姓的鸡啊什么的,他都会以军法处置。所以,所到之处,老百姓也会夹道欢迎。殊不知,是赶跑了老虎迎来了狼。大家都不交粮,那大西军吃啥?大家都不做苦役,那大西皇帝的皇宫怎么拔地而起呢?

    自从李自成占领了北京城,在紫禁城做起了“大顺”皇帝,张献忠感到自己这个“大西”皇帝分量越来越轻,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开始动则杀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敌人友人,反正看不顺眼的就杀,据说连自己的妻妾和儿子也没能逃过一劫。再加上军中缺粮,张献忠就杀人做粮食,先杀老弱妇孺,后来连青壮也杀,把四川从天府之国杀成了人间地狱。

    据不完全估算,张献忠在四川无故杀死的人口至少有十几万,这还不包括战乱、饥荒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

    有一回,张献忠在花园里跟一群小妾赏花,他的小儿子从远处走过。张献忠就喊了一声儿子的乳名,但因为离得太远,他儿子没听见。于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张献忠,立即让人把儿子绑了起来,斩立决。

    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这不是神经病吗?更神经的还在后头呢。第二天,一觉醒来,张献忠忽然思念起自己的小儿子。于是放声大哭。哭完,他就把昨天一块赏花的小妾们全都叫了过来,一个个地询问:昨天为何不阻止自己杀死儿子?

    小妾们被问得心惊胆战,同时又莫名其妙,心说:就你这神经病,若是劝你,还不一块被杀了啊?

    可是,不劝照样被杀。张献忠下令,把那几个小妾全都杀死。当然,亲手杀死儿子的人——昨天负责行刑的刽子手——也要处死。

    其次,张献忠杀人没有目的。正常人做一件事,一般都会出于什么目的,尤其是杀人这种大事。可张献忠不需要。他杀人,仅仅是杀人。杀人本身,就是他的目的。有一回,张献忠心血来潮,让手下大将们搞一些“三寸金莲”过来。什么是三寸金莲呢?就是古代女人缠足而成的小脚。而且,张献忠所说的三寸金莲,并不是指拥有三寸金莲的女人,而是纯粹的“三寸金莲”——也就是女人的小脚。

    将领们很听话,满城搜集女人,然后把小脚砍下来,送给张献忠。很快,张献忠的庭院里就堆满了血淋淋的“三寸金莲”,像一座小山。张献忠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些小脚。忽一回头,发现某个小妾的小脚更加别致。于是就让人把这个小妾的金莲也砍了下来,堆到了小山上。

    之后,他放了一把火,把这些小脚全烧掉了。心满意足。他图啥呢?只为过瘾。但张献忠也许并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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