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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八章 头七回魂夜-《滴血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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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冲着他摇了摇头,“行了,你还是注意点自己的卫生吧,连胡三太爷都嫌你味儿了,你他么以后若是不注意,我人家都不会再帮你出马了。”

    棺木摆放在堂屋当中,表舅和舅妈倒是避而不见,呆在了二楼,他们的精神一度崩溃,若是再看到这么个物件儿的话,没准儿会直接死掉。

    棺材在家里面停放了三天,便被我们抬出去入了土,下葬那天,春雨淅淅沥沥的,但路面也泥泞湿滑,路过了姥姥的坟茔,我的心里面又是一阵难过。

    “小天儿,算是舅舅求求你,多呆两天吧,你表姐刚刚去世,你舅妈的心里面难受,我的心里面也难受……”每当我上楼去给这两位老人送饭的时候,他们都会拉着我的手就这么的碎碎念。

    我点了点头,“放心吧,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表姐现在还没有入轮回,我自然是要呆在这里,等到她的事情全部都办妥之后在离开的。”

    头七,一种丧殡习俗。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

    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早在南北朝时已见有关记载,《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

    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亦有说认为人死后魂魄会与“头七”前到处飘荡,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该在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烧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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