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体大炮-《我给大明架管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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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着灯笼的朱学在乡农的眼中很是威风。那一身的捕快服,还有做工精美的灯笼,一看就知道做捕快有多牛叉,不知道有多少人十分羡慕朱学,恨不能取而代之。
捕快在大明明面上是贱业,通常都是由流子、痞子、混混担任,而且大明律有规定,家中有一人做捕快的,三代之内不得科举。
按理说,身家清白的乡农是不会冒着被儿子孙子们半夜用枕头闷死的危险来做捕快的,因为不能科举就断送儿孙的上进之路。
但现实是,无数的人就算是挤破头也想要做个捕快,别说三代不能科举,儿孙有可能会在自己死后不葬入祖坟而是扔给狗吃,就是十代,百代,死后没人烧纸钱,也是有很多人愿意争抢着做捕快。
为什么?为得就是活着时能穿那一身虎皮,能享受在老百姓面前那一身官威和权力,最重要的还有无数的黑钱。
捕快品级虽然连不入品的小吏都不如,但其权力之大,实是现代人不可想象的,在民间捕快常有城老虎之称。
捕快,原为捕拿有罪责之人的职业,但从诞生开始,就变成一把抓在权贵之人手中的刀。
这把刀锋快好用,效率又高,举凡任何涉及需要管理的地方,捕快都能顶上。捕人抓人可以用、管理市场摊贩可以用、收税催税可以用、守城设卡可以用,监狱、侦缉可以用,就连城市卫生,倒粪水都是捕快在管理。
用现代社会的职能来套,大明的捕快就相当于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看守所、监狱、公路收费站、武警、环卫处等职能的集合体。
最关键的是,捕快的权力又大又隐秘,还没有人监督,就是知道捕快之害的那些大人物,也因为这一把刀太好用选择视而不见,继续放任捕快为祸乡里。
因此在大明乡农的眼中,三代不能科举算什么?儿孙埋怨死后喂狗算什么?只要能做上捕快,这一辈子就吃喝不愁,还能骑在大多数人头上拉屎撒尿还不怕被打,那是多有面子,多风光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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