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罪状-《我是明朝一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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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抬头一看,不知从何开始,在红木桌子的后面,坐着一个身穿红袍,头戴乌纱的人,看这身打扮,很像是县衙里的大老爷。不过,就是看不清此人的面目,仿佛周身罩了一层火焰似得。

    “啊……”几人一把跪在了地上,朝着大老爷磕头如捣蒜。他们不过是一介小***不要说大老爷了,看到村里的老爷都害怕。

    “报上名来!”惊堂木再次的一拍,把几人的心脏吓得都停了几分。

    “小的……方栓……”青皮颤颤巍巍的,把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而其余几人看他说了,便依次的报上了姓名。

    疤子和青皮是兄弟,所以他也姓方,名字叫方柱。三角眼名为王二德,癞痢头叫张全,还有那瘦子,名叫冯鹤。

    “方栓,年齿二十有八,嗜赌如命,于弘治十五年,偷邻家钱财半贯,成衣三件。弘治十八年至正德五年,劫道一十三次,抢得钱财总计四贯又三十六文。”方洪拿出《生民簿》,将上面关于方栓的一些罪行给读了出来。

    虽然这些事他做的隐秘,但人在做,天在看,始终没能瞒过去。

    青皮听了方洪的宣读,只觉得冷汗涔涔,他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也只有栓子知道,并且每次都有蒙面,怎么会被人知晓的?再联想到今晚生的事情,莫非真的撞上鬼神了?

    “方柱,年齿二十有五,凶横霸道,于弘治十七年,参与械斗,并致一人重伤。弘治十八年至正德五年间,多次伙同其兄劫道。”在宣读完青皮的罪责之后,方洪又读了疤子的罪证。

    疤子的嘴唇有些紫,虽然他气力最大,但胆子却是最小,被大老爷宣读了罪证,只觉得四肢无力,喉咙干涩。

    “王二德,年齿二十有五,贪花好色,曾于正德三年,夜入方五家,玷污其女。后见其未曾声张,色胆愈张,至正德五年间,共玷污其女一十六次。”方洪在宣读到王二德的时候,忍不住的眉头一挑,虽然他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东西,但最多也就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之类的,像王二德这种行为,哪怕是他都觉得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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