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关于月姬儿想到的事-《三国刘璋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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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两种情形:一则是一夫一妻一妾多俾多姬制,二则是一夫两妻一妾多俾多姬制。

    先说第一种,一夫一妻一妾多俾多姬制。

    从此种制度的排列顺序上就可以看出权利以及地位的增减。

    夫为妻纲,夫是第一位的,是家庭的核心,妻是家的辅助者,若是门当户对且又有子嗣的话,妻那便不是辅助那么简单了,某种程度上是家庭的共治者。

    妻是不能随便休掉的,除非隶属三不去之外,犯了七出之罪。

    就算妻长得再上不得台面,那你也得忍着,不仅生的时候要忍着,死后也得忍着,因为她还要和你一块进祖坟!

    妾是立着的良家女。

    什么意思呢?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妾必须来源于良家女,来源于根正苗红有名有户家的女子。另一个就是说丈夫在旁,正妻在旁的话,那你就没有坐着的权利。吃饭时,你得点茶倒水照顾着。

    娶妾也不是随便娶的,往往是正妻多年未有子嗣的情况下才能取妾。

    妾一旦生子,妾的孩子不是由妾来养育而是由正妻照顾。当然妾的地位会有所提高,在家中也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一旦家中男主死,而妾又未有子嗣,那妾的命运就完全掌握在正妻手里了。

    妾这时候往往会有两种结局,一则若妾娘家在,则遣散至娘家,正妻好心的话,可能会给一笔遣散费,若是没有良心的话,直接扫地出门;二则,妾娘家已散,没有娘家人了,那么这个妾则会由正妻做主转卖给他人(更低贱的人)做妻做妾做俾!

    再说俾,俾是卑下的贱户女,这里主要指通房丫鬟。

    她们身份上既不是自耕农的家女,又不是官宦商人的家女。她们多数出身于佃户,奴仆或者是被生活所逼贱卖的女子。像潘金莲,她的父母因为生活的原因把她贱卖给了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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