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淳老街-《给我一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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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顺滑得如同一帘夜瀑般的长中间,从额际开始,染出了一路金黄!
象黄金一样纯粹耀眼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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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铃站在镜子前,看着那一长缕的金,嘴角微勾。她还是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无疑的,她的人生将从此不再乏味。
下楼吃早餐,迎上了程诺愕然的表情。
“怎么了?”卫铃若无其事。
程诺张张嘴,低头把手里刚打好的豆浆放到了桌上,缓了口气,才再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这个……一天没见,就恍如变了一个人的卫铃……她好象明白,又好象……不再想追问下去了。去他奶奶的赫莲娜,这个铃铛身上肯定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而她既然不愿意说,程诺也不会无趣到问这种问题,只是也装作若无其事的讲:“昨天染头去了?染得不错。”
卫铃笑眼眯眯:“你要不要也去染一个?”
程诺翻白眼:“我没你那种爱好,铃铛,你这是准备把孔芳的校花抢过来的节奏吗?”
虽然是一个宿舍的,但以前的程诺也觉得那个孔芳确实是比铃铛漂亮些。别的不说,就那一身白若凝脂的皮肤就压倒全校美女。可现在……她不敢想象再次开学后的情形了。
5o8的门槛绝对会被踢烂的。
*
新的一天,程诺照样当她的实习生去了,而卫铃和小乐则有了新的目标,那就是昨天那个去找黄鼠狼精准备咒人的赵长廷。
致宇集团楼下的咖啡厅里,程诺拿着精致的小银叉,一小点一小点的品着一盘提拉米苏。她今天只穿了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别说化妆了,连润唇膏都没抹。可是自她刚才进店开始,店里所有的员工和客人都把眼睛集中在了她的身上。好几个男士都想上去和这个美人儿聊上几句,却被她身边的那个戴着墨镜的男孩子一一瞪了回来。
一身五位数的行头,成了这个男孩的资本!他甚至不用说一句话,就能阻止掉所有想来搭讪的色中饿鬼。
卫铃对此很满意,可是小乐却觉得:“你直接把你弄丑点,更方便。咱们这是来跟踪人的,你弄这么高调,有意思吗?”他好多好多年没有穿这样的衣服了,浑身不得劲。
卫铃承认,他说得有道理。可是:“那样很不爽!再说了,我就是要他现我在盯着他。这样,才能吓死人,不是吗?”
小乐翻白眼:“你吓死他没关系,你不在乎他,难道不在乎那些警察?”
这样啊!
卫铃还真是把这点给忘了。她确实不在乎这些人的报负之类的,可若是被警察盯上就不好了。放下小银叉:“走,买衣服去!”
“又买?”
小乐哀嚎,今天一大早出门就被卫铃拖着逛了一大圈的男装,这会子又来?“你就不怕那家伙跑了?”
“放心!只要他在南京,就跑不出我的手心。”
卫小姐自信满满,小乐只好奉陪。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次她没扯着他逛什么高级时装店,而是到361买了两身运动服,鸭舌帽和同款低端墨镜。乍看上去很普通,象街上很随意的一对小情人。但是……这丫头的皮肤太好了!普普通通的红白相间的短袖,别的女孩子穿上或许只是青春洋溢,可是她穿在身上……哪怕把头藏进帽子里,戴上框子大大的低端墨镜,仍然挡不住她肌肤上出的光。
一种普通女孩身上大概永远也不会有的灵动光泽!
让她即使穿着廉价的衣服,也依然星光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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