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明抢-《金手指贩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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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只有布尔玛自己觉得修炼度不行,修炼半个月还不能永葆青春,还得继续修炼下去。就算是6离都不得不承认,天才的世界果然不同。
“等一下,事情还没有结束,今晚可是会很热闹的!”
6离并没有放布尔玛离开,撒旦只是开胃小菜,今天晚上还有更热闹的事情。他希望布尔玛亲自参与进去之后,多少改变一些修炼想法。
拥有如此天赋,浪费在俗世之中多少有些浪费。
“还有事情?又有小偷过来?”布尔玛兴致缺缺的问道,她对打打杀杀没有兴趣,对抓小偷更没兴趣。要不是修炼可以保持身材,可以永葆青春,她连修炼都不愿意。
真要是对修炼有想法,当初在那美克星之时,她有各种方式提升实力。最直接一点,跑到大长老面前开潜力,或者找天神天天混个职位,也比一点点修炼好太多。
在龙珠世界,很多人觉得天命之子是孙悟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逢凶化吉,变得更加强大。其实真要找一个命运之子的话,绝对是布尔玛。
布尔玛是龙珠世界主角,跟着孙悟空到处乱跑,等身边人全都死了一遍之后,她依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安慰在一边吃东西。
尤其在那美克星的时候,所有人都陷入战斗,每个人身边都有危机存在,只有布尔玛一个人安然无恙,最多就是无聊一点。
更被说她本人还是世界富之女,智商比她父亲还要高。长相更加不用说,从最初漂亮都最后,令一群女生羡慕。
就算是中期嫁给贝吉塔,也是丈夫帅气,儿子可爱。也幸亏没有从布尔玛角度开始,否则龙珠世界就是妥妥的玛丽苏文。
对于慢慢玛丽苏气息的布尔玛,6离还能说什么?他只能揉了揉脑袋,说道:“这一次可不是什么小偷,而是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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