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神之威慑-《阎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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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韩风才令小金杀之立威。

    那一战,来自华夏的五爪金龙完虐西方翼龙,不仅如此,还将所有大小翼龙赶尽杀绝。以肉为山,聚血成潭,从此震慑北美地下世界,也造就了让所有风族闻之色变的“放逐之岛”。

    没人愿意失去现在漂亮而强悍的外边和能力,而去与那群死翘翘的翼龙尸骨血肉作伴。

    更没人愿意失去现在光鲜高贵的风族身份,成为“放逐之岛”上尸山血海中的一员。

    何况主人又是如此宽厚仁慈?仁慈得让风族们一想到将和主人分开,就已经痛彻心扉,又怎肯成为神灵的敌人?!

    所以,在恩威并施之下,没有一名风族舍得现在的成就和能力,没有任何风族愿意离开亲爱的主人——道理很简单:看看翼龙家族永远不化的尸骨,看看那座永远翻滚沸腾的血湖,只要不是脑筋太短路的家伙,都知道应该做出怎样简单而明智的选择。

    大鱼大肉、绫罗绸缎的上好生活就摆在面前,却非要学什么丐帮大神,以生命为代价去拿着破碗讨饭……这在华夏的气节人士中可能发生,但在以生命和利益为重的黑暗生物们眼里,完全就是不识时务、不懂进退、自己找死的典型案例!

    所以,韩风才能拥有过万的风族作为手下。

    威逼利诱,从来都是征服者手中的最好利器。

    如果不想挨我的大棒,那就乖乖的,那就有胡萝卜可以吃哦!

    对于既想吃萝卜,又不想挨打的家伙,疯哥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直接下地狱。

    而且还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

    想占我地府阎君的便宜?只能下辈子再说!

    所以当那七彩漩涡刚一出现在韩风身后,激射出的万丈光芒,便已然令所有风族心神巨颤,身不由己的拜倒在地。

    这便是神威。

    这就是神力!

    无可抵抗,也根本不敢抵抗。

    除了顺从,还要付出所有的忠诚。

    当然,风族们在换成拥有韩风神识的心核之后,不仅能力大增,不再惧怕那该死的上帝圣光,同时还能将圣光的力量完全吸收,化为本身的能力源泉。

    之前不能出现在阳光下的黑暗生物们,从此可以在明媚的海滩上晒太阳看美女,这对积累了大量财富却无法尽情享受人生的风族们来说,简直就是神的恩赐!

    无穷无尽的生命、巨量的财富、英俊美艳的外貌、难以匹敌的能力……哪一样,都能完全保证风族们对于神灵死心塌地的忠诚。

    这已经不是一种简简单单的利益交换,而确确实实成为了每一名风族心里真正的信仰——

    是神灵,才给了我真正的永生。

    只有主人,才值得我付出全部的忠诚!

    天地人三界当中,迄今为止,也就只有两处七彩漩涡。

    一处留在阿拉伯神盟首都、伊拉克巴格达信徒宫的大门上;另一处,就是隐秘存在于“放逐之岛”的魔山血湖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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