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出名了-《重走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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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只要没触及到自己底线,吴能自然顾不得了,比如此时正在发生的……!

    “老公,真的摸摸就会变大嘛?”

    吴能傻笑着点头示意,手上的动作始终没停过。

    满房的春色到了晚上十一点后才散去,吴能不由有些自责起来。

    这样带环小女孩,怎么感觉有一种罪恶感呢?

    特别刚刚吴能试着问了一句:“宝贝,你会舔棒棒糖吗?”

    好在对方很迷茫地表示不懂什么意思的时候,吴能才刹住了心里那一丝邪恶的念头,“罪过,罪过,”吴能暗暗念道。

    到了第二天,吴能才下定决心好好把诛仙这本书写下去,艳子看吴能这么认真,也没打扰了,房间里吴能用笔在新买的笔记本上写得很用神,写作就是这样,虽然是抄写,但是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写到高潮处,吴能的灵感也如涌泉一般出现,下笔如流水一般在很多情节还加入自己的一些感情进去,让此书更加丰满起来。

    日子平淡而又温馨地又过去了一个星期,到了十一月十号的那天,丁子华到了他的出租屋找了他,拿来了一本样书,说书已经开始印刷铺货了,最快一个星期,在很多书店就有卖了,吴能顿时有些吃惊起来,这才十天时间不到,就已经印刷铺货了?半个月时间就可以从书稿到书店?这么快?

    吴能对出版这一行不懂,所以也没多问,他只希望这次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也只能算了,在学校读书也没什么其他渠道赚钱,再说,自己个人是真觉得周凯写的书不错,只希望自己的口味在这个年代没有和这个社会脱节就行了。

    但是田凯文敢印一万本,说明他自己本身也看中这本书。

    这本样书吴能随意翻一下,设计还行,封面是一个面容俏皮的少年,背上背着一把长剑,可手里却拿着一根鸡腿,让人忍俊不禁想笑,“神奇周少侠”,五个龙飞凤舞的字体,很有这个时代的武侠特色。

    内容吴能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也就没再看了,只翻了翻封面,看了看结尾,和字体纸张的质量,吴能觉得还不错,很有90年代感的一部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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