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争执-《锦春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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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大理寺门前便响起了一阵鼓声。
顾云恒自然知道事关重大,所以早早的来到公堂案桌后,正襟危坐,将景贞传唤进来,一拍惊堂木,声音沉重有力道:“堂下所跪何人,状告何事?”
景贞双膝跪下,悲声道:“大人,民女景贞,状告刑部侍郎江秉文,诱骗民女,杀人害命。”
录事的主簿神色一惊,手中的狼毫滞了一下,继而将这句话写了上去。
顾云恒神色一凛,正色道:“你既状告江秉文诱骗杀人,可有证据?”
景贞连忙从身上摸出一张信纸,双手呈上,郑重道:“大人请看,这就是江秉文的亲笔书信,信中曾许诺民女高中后,便娶民女为妻,可是如今,江秉文却出尔反尔,抛下民女,娶了御史大人之女为妻。”
早有衙役将书信接过呈报给了顾云恒,顾云恒瞟了几眼,将书信放在了案桌上,沉声道:“你与江秉文可有婚约?”
景贞微微摇头,低声道:“并无婚约。”
顾云恒正色道:“既然没有婚约,也就是说,你二人只是私相授受。既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即便这封信是江秉文亲笔所书,也证明不了什么。本王且问你,你既说江秉文诱骗了你,他骗了你什么?”
景贞脸色微红,似是难以启齿,终究还是说出了口:“他,他骗我说,会一辈子真心待我,我还怀了他的骨肉,后来父亲得知此事,逼我自尽雪耻,孩子,孩子也因落河小产了。”
顾云恒继续问道:“男女之间的情话,终究做不得数。本王问你,当初是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江秉文强迫你委身于他,才致使你有了身孕吗?你且如实说来。”
景贞羞红了脸,诺诺道:“民女不敢扯谎,当初是,是他提出来的要求,民女本欲拒绝,结果他力气甚大,民女敌不过他,只得半推半就的,做下了这等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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