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然啦,我是什么人呀,堪称福尔摩斯第二嘛。”我洋洋得意地吹嘘道。 “我的手机是被丁菲拿走了吧?” “对。” “这个丁菲也太不够朋友了吧,我死了,她竟然趁火打劫偷我的东西。哼!我得找个机会找她算帐。”小枣愤愤地说。 小枣翻看了照片,狐疑地问:“怪了,我自杀头一天还看到了那张照片,怎么会没有了呢?” “我问过丁菲了,她没删。你想想:你最后一次看到博文的照片后,有谁动过你的手机?”我分析:一定有人删除了这张重要的照片,删这张照片的人,应该就是博文自己。 小枣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就在自杀的前一天,我和博文商量自杀细节时,他曾把我的手机要过去,说是要检查一下,怕有什么**。肯定是博文检查时,发现了他的照片,就删除了。”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呀,把这场戏演得滴水不漏。”我愤愤地说。 我心想:这个博文虽然狡猾,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我一定会揪出他的尾巴,让他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章哥,没博文的照片,线索就断了吧?”小枣丧气地说。 我点点头,说:“是啊,现在,我们连博文的真名实姓都不知道,又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可谓是两眼一抹黑呀。妈的,这个家伙不是一般的人呀,简直具有精湛的反破案技巧,莫非他是搞公安的?”我沉思着说。 “博文不象公安的人。”小枣否定道。 “咋不象?”我问。 “博文好象对公安人员很反感,碰到警察总是斜眼瞅人家。”小枣回忆道。 “难道他犯过事?”我疑惑地说。 “犯事?”小枣的神色有些迷茫。 “就是犯过法,曾经被公安处罚过。”我解释道。 “不象犯过事。”小枣皱着眉头说:“博文是个官员,混得很不错的。他自己说是处级干部,有一次,我和博文逛街时,碰到他的一个熟人,喊他:馆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