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搜查-《鬼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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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查证

    公(xxx)搜查字【xx】号

    因侦查犯罪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兹派楚是新、周令戊等同志,依法对户主李俊秋所居xxxxxxxxxx室进行搜查。

    xx公安局(印)

    xxxx年xx月xx日

    周令戊为了防止自己怀疑的对象中途回到家中进行销毁证据的工作,所以在搜查证下来的这一个小时的时间之内,周令戊一行人一直在看管着李俊秋。

    当这一纸搜查令下来了之后,周令戊将楚局长与肖局长拉到一边小声的说道:“我之所以想要到他的家中进行搜查一番的原因就是,当我再询问他为什么妻子不在家中,他第一时间不是想到自己的妻子是去菜市场和附近的市进行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而是给自己的岳母和妻子的朋友打通电话的时候,他给我的回答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我看来,这很明显就是‘有罪意识’。无证据搜查只有这一次,所以我要你们的手下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争取一次成功,免得让这个案子成为积案!”

    楚局长现在对于周令戊是言听计从,所以周令戊说什么他都点头应允,一旁的肖局长文听周令戊的这一番话语虽说心种对于被这个么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支配,多少有些不甘心,但是碍于楚局长的面子,他又不得不听令,于是乎,在周令戊吩咐完之后,肖局长便带着一个二十个人的小分队,与楚局长,周令戊等人一同前往了李俊秋的家中。

    大概是走了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一大队人马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

    楚局长和周令戊率先从车上下来,七雄老驾着李俊秋,让他带着自己等人想他的家中前去。周令戊示意将这两队人马一分为二,一部分随同自己到屋子里面进行搜查,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在楚局长的带领下前往李俊秋家的地下室进行搜查。

    在两方人马的多方搜查之后,最终得到了一些可疑的物品。

    物品清单如下:

    一扎软的铝线圈,一捆塑料包装袋,一通汽车清洁剂,一根汽车清洁拖把,一张蓝色防水布,一卷镀锌铁丝网,一把尖嘴钳(在尖嘴钳之上现了两根可疑的头,后经证实是受害人王梅的头),一只浅绿色塑料桶(内有一块抹布),一把折叠小刀,金粉汽车购买合同和宣传手册,一套黑色阿迪达斯的运动衣(证实属于受害人王梅),一条Lee的牛仔裤(证实属于李俊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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