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的,三手。 李月原创,林木骗取版权,转移到自己名下,随后版权又转移到秦天名下,并公然在作者一栏写上自己名字。 不错,秦天一时得意,加上司可慧利用媒体舆论,可以引导,在印刷时,他毫不犹豫的把原本是林木的名字替换,换上了自己的名字。 想通了这一点,书迷们炸了。 多么鄙劣的人品啊!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夺取她的成果,这是种多么残忍的手段啊! 对书迷们,这也是种及其残忍的欺骗。如果作者一栏里,还是李月的名字,那怕是林木的名字,他们也不会如此怒不可言。 可秦天竟然肆无忌惮的把作者名字,换成了自己的,这种欺骗,是所有书迷都无法容忍的。 如果不是有工作人员压阵,这些被怒火充斥头脑的书迷们,非得上去暴打秦天一顿不可。 这简直比抄袭还要可耻,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啊! 辩护律师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根本无法辩护。 如果原告换一个代理律师,他还有把握吧黑的说成白的,的对方同样一个名气极大的律师,他的言论,根本无法绕过郝建华。 一句话,这是秦天在作死。 原本打算保下秦天的想法,也烟消云散,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无法保的了秦天,摇摇头,看向宋琳娇。 宋琳娇鄙夷的看了秦天一眼,摇摇头,表示不需要在做毫无意义的辩论了。 她这是放弃了,放弃了秦天。 其实,如果事情还如当初在华悦酒店谈的那样,秦天得到只是授权,作者还是林木的话,保下秦天也是能做到的。可秦天为了报复林木的贪婪,坑了林木一把,强行夺取了《山河传》的版权,也就造成了今天的果。 当初秦天给林木挖坑时,可没有留下丝毫证据。 毕竟这不是什么光明的事,还有就是,那时候他是真把林木当成《山河传》的原创作者了,从没想到林木也是一个鸡鸣狗盗之辈。 这也怪他倒霉,遇上了陈小角。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