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合约交割(上)-《港岛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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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日。
嘉禾的邹纹怀等人,找来了叶景诚。
双方在这一次的交谈当中,合作方面已经达成初步协议。尽管叶景诚个性难以掌握,但到底他是一只下金蛋的公鸡。
这个条件邹纹怀和何贯昌可以保留意见,但是另外几个看重利益的股东,岂会轻易让金子从手缝流走的道理?
所以叶景诚看似过分的要求,两百万的剧本外加一百万酬劳,经过一轮董事会商议,以绝对的支持票通过。
不过这笔账可得好好算清,叶景诚个人就拿了三百万,如果再加上一系列演员片酬、制作费、宣传费等等…
如果按照一百万的制作费,两百万的演员片酬,再加上零零杂杂的税务。这一步影片要回收成本,票房成绩至少得达到一千五百万。
嘉禾这个决定看似糊涂,实则他们真的亏了吗?错了,首先他们是以院线方直接筹拍的影片,取得的票房成绩既是他们所得。
一千五百万票房只需要扣除两成场地、税务等杂项,然后是明星片酬、制作费用,再加叶景诚那一笔,花费可以保持在九百万之内。
另外院线方并不止一个收入渠道,除了电影的票房,还有周边和饮食的经营。一部卖座的电影,可以使得院线获取丰厚的利益,这个数目还不会低于票房的收入。
看似需要一千五百万才能回本的影片,其实它实际的成本连一半都不到。当然,他们也需要冒一些风险。譬如这部影片根本卖不到这么高的票房。
但是院线方还有一个最大的渠道,那就是海外票房。这个成绩多是本埠票房的2~3倍。所以叶景诚提出的这个要求,只要本埠票房达到五百万。院线方就不至于会亏损。
这也是嘉禾开出的唯一条件,如果影片达不到这个成绩,叶景诚必须连本带利吐出来。对其他制片人来说,这笔钱并不那么好拿的。但是对叶景诚来说,保底五百万票房很难?如果不是做戏做全套,他甚至连看都看不上。
就在叶景诚离开嘉禾大门时,一群不知道从那里涌出来的记者,瞬间将他团团围了起来,拿在手中的长枪短炮也是直对着他。
“叶生。听说你为了偿还债务,已经‘卖身’给嘉禾?”星岛日报的记者率先发问。
“叶生,你先后和邵氏、金公主合作,又先后和他们解约或者被解约,请问其中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东方日报依旧是刁难。
“叶生,嘉禾到底开出什么样的条件?谣传你这一次是以个人名义合作,与旗下的青灯娱乐一点关系没有。”明报记者连忙接着话题。
“叶生,关于你破处那件事……”亦有记者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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