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艳鬼-《老板,有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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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经受巨大压力的人,往往会给自己找一些爱好。

    夹哥和我不同,他那矮小的身躯里隐藏着数不尽的秘密,而且时不时的去墓地,让他的味蕾受了创,所以当年我邀请他和我一起做个吃货的时候,他坚定的拒绝了我。

    于是,他的爱好便成了听戏。

    空城黑道猖獗,提刀耍枪的那群人排斥猎灵师;星城科技发达,更多的还是3d影视。也只有复古的幻城,还保留着老戏的一席之地。

    夜百合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找到夹哥的下落。

    拿到那个不怎么出彩的戏院地址时,我还没想好前去的时间,夹哥就带着他的胖瘦跟班,直接来了我的医馆。

    “听说这栋古阁曾经是唐煋名下的,这里应该有个老戏台子吧。”夹哥开门见山的询问。

    他已经脱去了猎灵师的专属服装,换上狐毛皮草,还是不变的黑色,却显得精神不少,尤其是胖瘦跟班也换了西装,那样子还真想大家族的小少爷出行。

    肆无忌惮的将他们打量了一番,我才想起他刚才的问题。

    当初从秦影那里借来这栋古阁,为的只是多占点便宜,像我这种能躺着绝不坐着的人,当然不可能跑去探险。

    所以他的问题,我也爱莫能助。

    见我耸肩,夹哥的目光立即在大堂内扫了扫。

    夜百合正在帮黎辞换药,为了不再变成东方木乃伊,黎辞眼睛都不敢眨下,就怕夜百合乱来。

    正是饭点,漂亮公子哥前不久才说我早餐吃的太多,午餐就只有一些容易消化的点心。

    他太专注手里的食盘,即使认出他就是巫族的少爷,夹哥也仅是皱了下眉头,就直接将目光移向了他身后的小家伙:“那边的鬼童,你应该知道这栋楼里的戏台在哪吧。”

    “咦,店里来客人了吗?”小家伙还不知道夹哥的身份,正好奇他们是不是店里的客人。

    小家伙待在医馆里的这些日子,学了不少经验,也怪夜百合宠着他,一旦做成买卖,最劳累的是我,到头来,享受最多好处的,还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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