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五章 推官(上)-《暗黑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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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知县”姚兕莫明其妙。
这个还是钱。
想要谋反,可不是一件小事,必须使三军上下支持,才能谋反,必须手中要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才能对抗朝廷。
可仅是强华池一县几营官兵,还继续指望着朝廷提供一半钱帛,就不知得堆多少钱帛下去。
也许有人家产达到百万贯,经过百年大治,陕西就有了这样的富翁。但百万贯家产,勉强不过强一州官兵,钱就会花光了,以后又怎么办?
实际宋朝军政财权分割,又实行了豢兵制,已经没有分裂的土壤了。所以王则就是搬出弥勒佛来洗脑,不久也兵败了。
那么何须还象防贼一样,自坏城墙?
王巨没有解释,继续检阅几个重镇寨堡,又到处看了几天。其实去庆州时,他便服大约一路看了一下,从庆州来正式赴任,又看了一下。但不能说了解,必须再看一下,才能做到大约的了解。
不了解,如何处理公务?
张载耻笑自己这个门生功利,但有功利的一面,也有办实事的一面。
至少这个先了解,后接手州县事务,很少有官员这么去做。
这段时间,华池县的事务便由杜主薄与仇县尉代劳了。
王巨这才返回华池镇,来到县衙,看着一小堆公务,说道:“杜主薄,我来吧。”
这便是宋朝地方事务的复杂性,如一县,知县、主薄与县尉是决策者,还有一大推执行人,那就是胥吏与衙前,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手力、斗子、库子、搯子、秤子、拦头、所由、杂职、解子、引事、厅子、栅子、直司,乡差役又有里正、耆长、户长、壮丁、承帖人、催税甲头。
有的县名堂更多,有的县就比较简单,如王巨随张载学习的云岩县,现在知县的华池县,一半名堂是没有的。
对胥吏宋朝也有奖罚规订,不过他们没有拿国家薪酬,这个奖罚制度便很模糊,直到免役法执行后,才变得清晰起来。
正因为奖罚制度模糊,又不发薪酬,而真正能做知县帮手的重要胥吏又来自当地的豪强,有的官员无能,往往就被胆大的胥吏架空。对此朝廷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做得太过份就不行了。如宋真宗时临淄麻家有美田数百顷,一门又出了十几个进士,于是兼并不法,欺凌郡吏长短,最后朝廷出手,处死流放数十人,十几名麻家进士官员也先后罢官或贬官。
当然,官为主,吏为辅,稍有能力,同样也能将胥吏与豪强制约住。
这一条华池县要稍好一点,豪强并不多,就是有了,也有一半面临西夏入侵抄掠,逃到后方或者庆州城中。
但华池县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蕃人。
蕃人蕃法,有一定高度的自治权,这个同样也很模糊,比如侬智高那种,是完全自治,朝廷给了一个官职,实际就是对侬智高说,你做你的土霸王,俺们不管,但不得对宋朝为非作歹。这也未必是好事,想要得到,必有付出。高度自治了,朝廷为什么要替你扛交趾人?因此侬智高定位只能说是反叛,而非是什么起义。
华池县这边的蕃人“自治权”要小一点,首先付出的便是蕃落军,强人,壮马,付出了就得到了,朝廷要替他们保卫家园,调解纠纷,若是经济宽裕,甚至给予一些救济与救灾赈贫。
因此官府也不是不管,比如征集强人,壮马,官府就要出面,辅助官兵前去征各种蕃民兵。
一旦入侵,官府又要出面,纠集强人防御与战斗。
还会出面,配合他们修路,建堡,规劝他们耕种放牧,安心耕种生产。若是条件好,还会在蕃人聚集地设立私塾,弘扬教育。
查处私商私货,流窜作案凶人
其次是官员与官员之争的权利分配,如一县之内,若是知县无能,同样也能被主薄与县尉架空,若有能力,那么主薄与县尉便会成为知县的好帮手。
所以王巨说了一句后,杜主薄微微一愣,最后还是将文书推到王巨面前。
王巨检阅几个堡镇官兵强人,也将他们震惮了,杜主薄同样听说了,不能将这个小知县真当成一个小知县。
这个动作很微妙,一讨一推之间,主次关系开始明确化。
实际也没有多大的事,有事,例如赋税,都整成这样了,汉人百姓还得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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