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孙老爷最后又补充申明了婚约的承诺,因此孙月娇去客房送茶水给方子湛是符合情理的,他们的家风没有问题。 如果婚约成立,未婚妻给醉酒的未婚夫送茶水,谁说有问题?但未婚夫提前行使夫妻间的权利,就是有问题了,有伤风化了。 孙家人的反应,方小福早就预料到了,来的路上便和方子健打过商量的,因此方子健立刻问了三个问题。 孙家坚持婚约,请问婚书可在?就算自古便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请问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在哪儿?事主方子湛可承认了婚约关系? 孙老爷便解释婚约是方家老爷子和他家老爷子口头订立,他和方志诚在旁为证。 方子健立刻指出,老爷子不是事主的父母,人情上可以遵守,但在道理上不成立。 何况东黎国上自皇家、下至百姓,都尊重婚姻双方的决定,因此,只要婚约当事人同意,或者不同意,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结局。 因此当初二姑被婆婆休出门,二姑父做生意回家,就上衙门申诉,不同意休妻,因此县丞大人当堂判了休书无效。 别说这婚约还是爷在口头上订立,就是爹签了婚书,只要方子湛自己不同意,这婚书还有婚约全部都可以判无效的。 想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困死一个人的婚姻自由?这在古代虽很常见,但在东黎国,是更尊重当事人决定的。 因此也会少了许多怨偶,也是民风进步的体现,为很多百姓推崇。 孙老爷便被说得哑了口。 然后孙定威便开了口:“就算这婚约因方子湛的态度而不成立,但在这之前,确实是遵从父母之命确定的关系。” “在事发前,至少在我们孙家,是将方子湛当未来姑爷看待的,否则我妹子不会也不敢去奉茶水。” 正所谓不知者不怪,何况当时孙月娇是知道自己和方子湛关系的,因此给未婚夫奉茶水的行为仍然合理。 “据我所知,你们说的这种婚约关系,并未正式确定,因为我爷并未正式应允,只是口头承诺了这么回事,但要回家征询了我三弟的意思,才能拿捏主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