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过方小满是闺女,过几年就嫁人了,又不会一辈子生活在一起。所以方小福虽然心如明镜,却也装作毫不知情,不想多生事端。 回到屋里,方小福拿着鹅毛笔,将方子湛拿来的几张纸抽了一张不断对折成印,然后摊开数了数,是二十列,预计一列写二十来个字。 也就是说按书籍印刷的布局和大概字数来使用这张纸。这样,她写出来的字有多少张,能卖多少钱,一目了然。 虽然她是想按现代的方式来排版,这一张纸能写的字数绝对翻个倍儿不止。可后来一想,还有别太潇洒了,万一又被问起,找借口也是很辛苦的。 不过为了写起来容易点,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鹅毛笔,写起来肯定没有用毛笔写字累。 只要到时候写出来的字大一些,靠近蝇楷的大小,间隔再宽松一点,阅读起来也方便。 不过,磨墨是一件麻烦事儿。方子湛立刻主动磨墨,其实是好奇她写书稿的事儿。 结果看见她捏着鹅毛下端,沾了墨汁就开始在纸面上飞快地划动,眨眼之间纸面上就出现一个个正方小字。 像毛笔写出来的,但笔墨非常之细,字体非常清晰,这种视觉可不是毛笔能体现的。他瞪大了眼,看着很是新奇。 她的写字方式,还真是奇特呀。 心思飘浮间,纸面上已经一列字写完,好快! 方小福也不隐瞒,当着方子湛的面就开写了。不过为了展示自己的不熟练,她写得很慢,一笔一画略微停顿,慢慢地才流露出顺手的感觉,字越写越快。 当然,这种表现自然是给方子湛看的。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最习惯这种笔法,一定会怀疑的。 方子湛的注意力都在她奇异的笔下,竟忘了去看她写的内容,等他回过神来看时,她已写了半张纸了,真快!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