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事安排-《汉末文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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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簿一职,由吾乡之姜哲出任,诸位可有异议?”文丑接着言道。虽不能立马使得姜哲做到县丞的官位,但是主簿一职还是可以的。这也算是照顾到了高邑县人众的心理了。

    “学曹之职,专治县中学事,在于姜恢!”

    “功曹之职,在于乐君!”

    “贼曹之职,在于黄君!”

    “督盗贼之职,在于张烈!”

    “主记之职,在于王超!”

    “刘君同商君可为县丞程君之臂膀。”

    “曹齐、董直可为县尉卢亮之辅助。”

    “文霸、李季可为县尉柳仲之辅助。”

    ......

    接着文丑又一连言说了几道任命,文职有之,武将亦有之;高邑县人有之,沙河乡人亦有之;囊括了县中大小官职,还有些是文丑自己命名开辟的管职,如同学曹、商曹等,这在传统的县级管职系统中是不存在的。

    至于其他县吏,权利最重的就是“门下五吏”了。

    ‘汉三公、郡守、县令均以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为门下五吏。《续汉书·舆服志》谓自三公至三百石县长出行时,贼曹、督盗贼、功曹三车为导,主簿、主记两车后从。嘉祥武氏祠画像石有县令出行图。内容与此记载相符,惟以"门下游徼"代"门下督盗贼"。画像榜题在"贼曹"、"游徼"、"功曹"前均加"门下"二字’

    功曹,亦称功曹史。西汉始置,(秦代即有此官职,如沛县功曹,姓萧名何,与邦同乡,熟谙法律。)为郡守、县令的主要佐吏。主管选署功劳。东汉各州亦有功曹,而名称略有变更。属司隶校尉者称功曹从事,下设门功曹书佐等协助处理选用人员等事。其他的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属员仍称功曹书佐。

    功曹的权力,在两汉时期最盛。郡之功曹,除人事外,常能与闻一郡政务,县中亦然,司隶校尉之功曹从事亦然,实为长官助理。工作相当于现代的秘书和助理。而文丑所任的乐君,正是因正直之故而不为上任高邑县君所用的乐松,其人耿直、不畏权贵,正合适这“人事提拔、调动。”之职。

    贼曹是东汉太尉属官以及各郡县所设置的一个官职,主盗贼事。史载:‘贼曹为曹名,亦为主吏贼曹掾的简称。掾下有史,史有分为中、左、右贼曹史者。’文丑所任之黄君,于高邑县中略有薄名,稍知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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