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吃回本-《妙手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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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这样,他笑了一声问道:“不戴着,那不是明珠蒙尘吗?你只管戴着,丢了的话,我再给你买!”

    “嗯!”叶天姿嘴角微翘,露出甜甜的笑容,在挎包最底层,将首饰盒拿出,将玉佩挂在脖子上。

    雪白晶莹的灵玉戴在她脖子上,画龙点睛一般,让她整个人充满了华贵之气。

    之后叶天姿又给林栋配了一身,韩版的修身西服,正式但不太过正统。更显得林栋身形挺拔不群,略带一点痞痞的感觉,让他更多了几分魅力。

    为了找一身合适的,林栋可是在她的指导下,换了七八套了,累不至于只不过穿穿脱脱十分繁琐。

    ……

    ……

    “小叶,你先在博爱熟悉一下环境吧,等过两天我儿子回来了,你跟他实习。他的导师可是医学权威史密斯、霍恩,一定能学到不少的东西。”

    林栋带着叶天姿去老古那报道,老古很快就给她安排好了,他认为最适合的岗位。

    “是那个遗传学的权威史密斯、霍恩?”叶天姿听到他的话,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忙不迭地问道:“古伯伯,你儿子真厉害。”

    老古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儿子有成绩做老子的如有荣焉。不过转头看到林栋,他立马高兴不起来了,这小子年纪比他儿子小好几岁,可是成就就已经远不是他儿子能比的,恐怕将来差距还会越拉越大。

    “得了,你家这口子,可比我哪不成器的儿子,要好得多。你什么时候不要他,可记得跟我说一声。我闺女虽然比他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年龄不是问题吗?”

    这老货,一提起自己的儿女,就开始说胡话,叶天姿马上被羞得脸红如血,低着头羞涩道:“古伯伯,你说什么啊?为老不尊。”

    老古哈哈大笑,他这玩笑话,似真似假,倒是也吐露出了自己的心声。真有林栋这女婿,那他真可以安享晚年了。

    吃过午饭,林栋带着叶天姿熟悉了一下,博爱分部的环境,新人到哪总有人欺生,他作为老板走上一圈,也算是宣示主权,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一晃眼,一下午时间就过去了,时间很快接近晚宴开始的时间。

    林栋这才想起来,这次他带去的人,可真不少,加上老古足足有七人,这车可不够坐。

    而且百来万的车也不够气派不是?想来想去,想到了皇朝接待贵宾用的劳斯莱斯。他赶紧叫来黑豹,不过二十分钟,一辆银色加长幻影,就开到了妙手堂所在街面。

    妙手堂参加宴会的六人齐聚,分别是老古、包云烟、孙元伟等人,只等赵构那家伙了。

    一个个盛装出席,西装革履的,两女的装束,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要和叶天姿比较,包云烟穿着一件黑色,交叉肩带晚礼服,胸前丰满挤出不少,光滑的背部毫无遮掩,着装大胆可见一斑。

    不过她这举动,惹得孙元伟和杜天阳十分不满,纷纷劝解她跟叶天姿一样,加一件小外套。

    只是,包云烟最想听到的,不是他们两的反对声,而是在试探林栋的反应。

    俗话说的好,不是自己的女人,越暴露越好嘛。至少从这个细节,就能明白林栋到底对她是什么感受。

    林栋也早看到了,对于包云烟的暴露,他也感觉不爽,只是他好像没有立场去阻止。

    犹豫了好一会,他还是没能忍住,委婉地劝道:“云烟,你看啊,这么穿,一会晚上出来会有点冷!”

    包云烟闻言,脸上欣喜一闪而逝,冲林栋温柔一笑:“师兄,你也这么觉得吗?那行,我去加件衣服很快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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