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老巴的幸福生活-《未世俊豪》

    巴扎洛夫回到了他的领地。

    对,应该叫做领地,老巴现在应该是这块领地的酋长。这块领地的面积,据老巴自己测算,差不多有六七十平方公里,是沿湖的一带树林草地。水草丰美,阳光充足。领地上只有老巴一个人类居民,其余的,都是其他物种的动物,尤其以猛兽为多。

    在太空舱里,老巴痛扁了那个满嘴跑火车的作家之后,就暴了光,成了地道的太空名人。只要上太空旅游,必看巴扎洛夫。这让刚刚经历了无尽寂寞的老巴,又陷入了被围观,被指责的窘境之中。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一个人,哪怕他犯过浑,也不甘心堕落成为一个任人观赏的大猩猩。老巴一怒之下,向冯局长递交了辞职书,拍屁股走人了。

    到哪里去呢,流落街头的老巴百无聊赖地东游西逛,在一个街角的大屏上,他看到了柳芭正在和联区委的官员一起发表演说。毕竟曾经是自己的老婆,老巴兴趣盎然地驻足观看。老巴先是被柳芭的风采吸引了,哇,这就是那个天天为自己脱掉长筒靴的小柳芭吗。大屏幕上的柳芭全然是一副大领导派头,她侃侃而谈,从容不迫,联区委那个大官,在柳芭面前也显示出不可掩饰的崇拜感。柳芭正在讲她的上山下乡运动,老巴注意到她讲了撒哈拉的成功经验。在柳芭的讲述中,往日那个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如今早已是另一番景象。并且,老巴还特别注意到,这个地方目前尚未有大批人类移民进入,是动植物的天堂。这对老巴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信息,老巴要远离人类社会了,他不再留恋人多的地方,凡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认识老巴,就有人知道他打老婆的恶名。

    到了撒哈拉之后,果然如柳芭所言,这里真是一片新天地,不仅自然生态环境是一流的,而且,人类文明的足迹,显然是已经踏上这片土地了。这里有房屋,还有系列的商业服务设施,只要肯卖力气,就能得到人所需要的一切。老巴有钱,他没费多少周折就买到了一处三居室的住房,安下家来。他不需要太宽敞的住房,因为他不可能有家人,谁都不敢嫁给这个世界头号恶人的。

    老巴的第一份工,是在超市里当保卫。超市老板看中了这个俄罗斯大汉雄健的体魄,老巴在超市里做得很开心。这个超市主要经营一些电器设备,老巴是干这个出身的,懂行,头几个月的工资,就拿来买东西了。他买回了成套的光伏发电设备,把自己的小屋子弄成了一个永久免费有电之所。针对这里野生动物太多容易伤人,老巴又研制了一套防兽服装,极薄的,穿在身上挺凉爽,却不可接近,有强大的电流护卫周身。工休日,老巴时常穿着这套服装到野外去打猎,回家烤新鲜的野味吃,过得相当滋润。这期间,老巴还了解到,那个打过他一耳光的银凤,也在这里,是撒哈拉商会的总会长,相当牛某的人物。管她哩,我又不经商,她是金凤银凤与我何干。老巴这样想,继续过他的逍遥日子。

    但是,好景不长。某日,一批顾客正在前台交易,老巴从后边转过来找一种元件,当他拿了需要的元件,正要转向离去,顾客中一个女高音尖声叫起来:哎呀,这不是巴扎洛夫吗,就是那个打老婆的老巴。众人立马围住老巴仔细观瞧,有人还打开掌心屏,搜出照片来对照。可不是嘛,不是老巴又会是谁。于是老巴被围了起来,人们拉着他照相,向他打探一些打老婆的细节,向他核对一些疯传的段子之真伪,等等。连老巴店里的老板都恍然大悟,跟着大伙一起凑热闹。

    老巴在撒哈拉。这个消息在撒哈拉不算太大的人类社会中迅速传遍。一时间,老巴打工的电器超市,真是门庭若市了。买卖空前地好起来,连银凤也闻讯前来观看核实,一见之下,又给了老巴一拳:咱们真是有缘嘛。老板大满意,还给老巴加了薪。但老巴不干了,他几乎有些想死了。心想人要是混到了这个份上,还不如死。

    老巴又辞职了,他在广阔的撒哈拉大草原上,漫无目的地转悠,打猎。开始时,他还用猎枪。老巴的枪法极好,可能俄罗斯的男人们,天生就是打架的好手,对于武器有种与生俱来的熟悉,就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后来,老巴就不想用枪了,一则,一天打一枪,就够老巴吃十天的,没意思;二则,老巴也不忍心对着动物们开枪。他对这些动物们有感情了。都是天造地设的生灵,而且,动物们不像人类那样,嘲笑他,知道他打老婆的名声。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这些生灵们和他老巴做伴了。从此,老巴扔了猎枪,开始徒手与动物搏斗,他常常与动物们比耐力,追逐一群奔跑的羚羊,他可以一跑就是半天。当他终于抓住一只落单的小羊,又不忍心就这么杀了它吃掉,便又放生它,继续追赶那些更强壮的。老巴抓住的动物,多是些受了伤的,他想这些动物迟早要被捕食动物吃掉,还不如我先吃了。

    但老巴想得简单了点,动物界的规则,往往比人类社会更严格,更残酷。老巴在这一片地面上,肆无忌惮地掠食,早就惹恼了此地固有的动物之王,非洲狮。早在此地刚刚形成气候,也就是李春和柳芭降雨后不到半年,敏感的动物们就嗅到了水草的宝贵气息,纷纷从奔逃或奔命的途中转向,朝着这块新的宜居之地进发。在此地的宜居环境渐趋成熟的同时,也渐次确立了以弱肉强食为基本法则的动物界丛林秩序。老巴横行的这片地界,实际上的领主,是一个狮群。这是一个拥有近二十头狮子的群体,共有八头母狮,十多头幼狮,当然,雄狮只能有一头,他是这个狮群的狮王。

    这天,老巴像往常一样,近乎赤身裸体地奔跑在辽阔的草原上,进行着日常的追逐狩猎。正当老巴把一头角马追得气喘吁吁,看看就要力竭之时,突然,从斜刺里蹿出两头母狮,一头拦住老巴的去路,一头径直奔角马而去,轻松地把那头可怜的角马摔倒在地,咬住了它的喉管。

    那头拦住老巴的母狮,在距离老巴十几步远的地方,虎视眈眈,不,应该叫狮视眈眈地盯着老巴,并不发动进攻,就这样与老巴对峙。老巴被吓坏了,想跑,又怕这一逃跑,就形成败局,怕那头母狮像狗一样追了来,便也仗着胆子和狮子对峙,并且做出了几个吓人的动作,那母狮竟被他吓得倒退了两步。正此时,狮群赶到,老巴顾不了太多,撒丫子逃命去也。

    回到家里,老巴立时瘫成了一堆泥,奶奶的,好他娘的危险哟。简直可以写一篇传奇故事了。老巴这样想着,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次经历,虽也称得上历险,但与他日后的经历比起来,仅是个开头。

    在家里老实了一天,老巴憋得难受,脑子也乱,想了许多,想着想着,他就想到了那头母狮在对峙时,犹豫的,甚至有些害怕的目光。这点记忆中不算太强的目光,像一道闪电般,使得老巴浑身一震。我的妈呀,那狮子也怕我哩。老巴的大脑立时活跃起来,他努力搜寻着有关这头对峙母狮的种种印象,不止目光,那头母狮压根就没有进攻的表现,也没有进攻的任何迹象。它确实也怕我。老巴为自己的发现自豪,更为自己自豪。谁说我老巴只会打老婆,老子要打一头狮子给你们看看。老巴想象着自己肩扛一头被打倒的雄狮,出现在世人面前,会是一番如何之景象。他越想越兴奋,一个劝地摩拳擦掌。

    老巴不跟食草动物玩了,他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凶猛无比的兽中之王。

    老巴也知道,这其实就是在玩命。他做了充分的准备,穿上他自制的那套防护电衣,开始了他的狮王争霸。

    第一步是侦察。老巴不是战略家,也不是军事家,但他的大脑比起动物来,毕竟胜强百倍,稍微动点脑筋,就把把一群动物玩死。连续数日,老巴居心叵测地跟踪着这个狮群。慢慢地,老巴的侦察有了收获。首先,老巴发现这个狮群的战斗主力,其实并不是那个形象威猛的雄狮,而是那群母狮。不管是捕猎,还是照顾幼狮,母狮都是绝对的主力。而那头雄狮,却是地地道道吃软饭的家伙。它的最大的本事,也是唯一的工作,就是干那群母狮。奶奶的,世界上还有这么便宜的好事。老巴心里骂道。

    第二呢,老巴发现,这个狮群有一块固定的领土,方圆近百公里,平时,有几头狮子像人类的值班一样,在周边巡逻,用它们的粪便标记出属于自己的疆界,对入侵者决不姑息,置之死地。狮群的大本营,扎在湖边,它们日常的巡视范围,就是依水而居的一带狭长地域。食草动物们是一定要来此饮水的,来了,就等于送上门的肥肉。这帮家伙们奇货可居地在此等候着,也真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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