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群中的脸-《北京梦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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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阅兵是要上战场割肉流血,要死人的,我们阅兵之后是另外一场看不见鲜血的战争,整整要打四年。
泡妞瞎混这四年很容易就荒废了,我告诫自己,必须活得更有意义,更与众不同。
袁正政治觉悟低,疑惑地问我:“为什么入学前要军训?”
我告诉他:“古人阅兵,是增加军队锐气,我们现在军训阅兵,是要磨掉棱角。”
“靠,懂了。”他揉着浑身酸软的肌肉说。
我说:“我们该念阿弥陀佛了,北大从1989年开始那几年,要军训整整一年,要是你估计得直接横尸训练场了。”
“呸!那是驯化畜生啊?要是我,压根儿不会报那学校,这什么时代了,随便读个破烂学校再去美帝镀镀金,也比那强。”
接受检阅时文学院挨着外文学院,两个学院都以出美女著称。放眼望去整排整排的佳丽,那相当养眼。
连杨尘君这么清高的和尚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更别说袁正这样的淫贼了,他的嘴都没停歇过,不停地说:“没有白考文科大学,值!真他妈的值!”
眼前的佳丽没有勾起我的欲望,我的脑子像他妈的被蛊惑了般,总是飘忽着一个人的影子,幽灵般不散,日复一日,对她的思念愈加浓烈。
但我必须隐藏如岩浆般滚烫要蓬勃而出的思念,尽量想象着她此时正跟另外的男生手牵手在纽约的中央森林公园散步,这样一来,她变成了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女人,愤怒便压过了思念。
生活是一个不断创造回忆的过程,我活在回忆里面不愿意长大,长成了一个18岁的巨婴。总是希望f4永远像孩子一样在桥边镇浪荡,希望永远不要高中毕业,每天在梅哥家吃凉面吃到天荒地老。
那样,我可以永远看着她的笑容。
我暗恋她,暗恋得心绪不安,尽管不想放肆思绪去想她,但一看到长得像她的女生,我的胃便会温柔地疼一下。
她是喜欢我的,我们眼神交汇那一刻我能感觉出来。眼神,听上去有点邪乎,但我相信。
在简·奥斯汀田园牧歌式的爱情故事中,男女主角都是用眼神交流。
谁能否认,达西傲慢的眼神不是伊丽莎白·班纳特厌恶与迷恋的根源,后者独立刚毅的面容同样让达西念念不忘,灵魂为之黯然。
现代人习惯了用对话的方式来交流,无休止的争论、谎言麻木着人的神经,消磨了人的意志。
这个注重交流与口才的社会,沉默是失败者的特质。尽管如此,我依然讴歌大自然神秘的沉默、口吃者的深沉的沉默、胆小者羞涩的沉默,那种沉默让我感到亲近和塌实。
付文心曾经告诉我,她喜欢沉默地跟我待在一起。
跟她在一起时,不管我们在讨论一个问题还是静下来什么都不说,我都能感觉内心无比的满足,仿佛全宇宙被握在我手中。
她曾经告诉我,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即便他犯下弥天大罪,为社会不耻,为旁人不容,只要他对她一往情深,那么这个女人哪怕抛弃一切也会和他一道受难,流亡天涯。
可为什么我没有勇气坦诚心扉、表露自己?
我曾疯狂地想象着对她表白的情形,这时,懦弱那面像死神般出现在脑海里,发号施令:永远不要表白,你无法给她承诺最好的生活,不要把她引向苦难的深海,破坏了你们之间的情意,她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或许,我深深地爱上了一种感觉,那是属于青春期的必修课,用今后的一生去遐想和留恋。
只有暗恋才是真爱,因为暗恋不拘泥于任何现实,全由心生。想到这里,我心绪宁静坦然了。我宁可得不到她一辈子单相思,也不愿意将她的幸福葬送在自己手里。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都说自古文人不风流,我却无法挣脱宿命的枷锁,放任身体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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