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9章 《武经总要》的经验(2)-《定秦曲》


    第(2/3)页

    凡贼出隘口来斗,候其半出,击之,左右来攻,断其进退之路,可全虏。

    凡贼队暴来掠吾苗稼牛羊者,当勿击其锐,按兵自固。候其暮去,必重掠力疲,其心亦恐,退还务速,行队不属,我则进击之。

    凡贼来震威,部伍又整,我须且择险地自固,卑词禁掠,无激其怒。贼既众又且日久,伺其懈怠,或方食时,可急击也。

    凡兵士当战,不得离队献功,恐为贼所乘。

    以上的内容可以说是避免一些“兵家大忌”的提示。

    只不过实际上这一点在宋朝时期所起到的作用都不大,更不用说是在之后的各个朝代当中的反面例子非常多。

    但是张嘉师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在《武经总要》当中,擒贼先擒王的观念是被提倡的

    以寡击众夫以寡击众者,利在于出奇也。兵法所说有三焉一曰要之于险,二曰以整击乱,三曰以日之暮。将能明此者,则可以一击十,以千击万,虽敌人甚众,则其势易覆。今列兵家旧说于后。

    凡敌众我寡,必避于易,要之于险。一人守之,千人莫向。如险厄相值,我军鼓噪卒起,彼虽众多,前徒固已惊骇,乘此击之,势却则破也。一说得丘阜林木之地,可广设旗帜,多置鼓铎,散为疑兵。敌人必分军以备我,则选精锐出奇以击之。若未得便利,且依蔽林木,疏我行队,以弓弩居前当之,伺夜晏则疾击也。

    凡小阵逢大阵,不利持久,敌意轻我,必不惮战,我宜乘利速进。敌人兵众阵大,多连延不整,金鼓之音不相闻,旌旗之色不相见,左不闻右,右不闻左,前不闻后,后不闻前。如此,我以少众并力击之,必胜矣。或敌人下营未定,布阵未集,备垒未成,法令未施,皆可疾击也。兵法又谓敌众我寡,则作利道受围以坚众心,四向而受敌,我兵则在死地而决战也。

    凡战,敌人之众,或分为三四,或西或东,更息更战,或鼓呼而行,或静若而伏,使轻骑驰我左右,则我当候日暮而击之,使一人操炬,二人同鼓,或明或暗,或鼓或呼,或衔枚止声而疾击其两傍,冲其左右,或勇士直冲其阵,敌人虽众,其将可虏也。

    捉生凡军中立威怖敌,莫重捉生。获贼千兵,不如生擒一将。其法择士之身手强敌者,专教以弓矢枪刀、撩钩搭索,悉使精习;马之壮健疾走,鞍勒牢密者,部为三百人,每百人为一队。若贼出小阵偏师,其将必勇,当为利以诱之,使贪功轻斗。乃以一队即近为伏,一队为直冲,一队为驻队。直冲队既入,缓则挠击,急则引去。驻队候直冲队过,直前,粗若支敌,示引走。敌见两队全走,又无傍救,必速追奔。待引贼过伏队处,即发掩伏背杀之,两队回旗应接,自成擒矣。

    如列大阵,即以三队合为一队,望阵疏或嚣处突过之,皆捉贼将。假令未获,挠之令乱,亦当奔北也。

    只不过在某个方面而言,一个军队的高层指挥的能力或者是其保护是相当高的,想要实施斩首战术的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尤其是张嘉师曾经面对过项羽这个可以说是千古唯二的真猛男,一次算是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另外一次则是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是损失了数百人员才得到项羽的尸体……

    在面对这种在某个意义上能够一个人改变战场走势的变态,斩首战术无疑是不可行的。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