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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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即位后,中央政府开支增加,遂在张汤、桑弘羊等人推动下,恢复算缗制度。元狩四年,汉武帝下令“初算缗钱”,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须缴纳12o钱作为财产税,如果是经营自己手工作品,则每四千钱缴纳12o钱;同时,对非三老、北部边境地区的骑士之外的私人运输工具也征收财产税,普通人一部车缴纳12o钱,商人缴纳24o钱,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也须缴纳12o钱。由于大部分商人对此规定并不合作,不久汉武帝又下令告缗,鼓励平民互相揭偷税行为,以偷漏税款的一半作为赏赐额。
其后,东晋及南朝诸朝代对商品交易征收百分之四的交易税,唐朝政治家杜佑也认为是算缗一类。
而一般而言,算缗在民间的收取如下:
平民车1辆征税1算,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也征税1算。对商人和高利贷者,按交易额或贷款额征税;每二缗(2ooo钱)征一算,税率6%;对手工业者,按其出售产品的价值征税,每4ooo钱(4缗)征1算,税率3%。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者,除没收辑钱外,并罚戍边一年。有揭者,奖给所没资产的一半。公元前11o年,算缗政策停止执行。
元鼎三年,桑弘羊出任大农丞一年后,在汉武帝的大力支持下,算缗告缗迅在全国展开,尤其杨可所主持的告缗更是雷厉风行。到元鼎六年宣布告缗停止,前后仅仅三年的时间,告缗便取得了巨大成效。政府得到以数亿计的财物,成千上万的奴婢;没收的田地,大县数千顷,小县百余顷,还有很多房屋。中等以上的工商业者纷纷破产,而政府的国库却充实起来,再加上盐铁的收益,有力地支援了汉武帝的对外战争。
假民公田,即国家把一部分公田(官田)以租借的名义分给丧失土地的农民,然后向他们征收相当于田租的“假税”,是安抚内地流民的一项举措。在桑弘羊的领导下,大大扩充了租借于民的公田数量。
除了大农所掌管的公田、原有荒地和兴修水利增加的溉田,还增加了算缗告缗时没收贵族、官吏犯罪和商贾的田产,并开放部分园池和苑囿的土地租借给贫民。
假民公田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丧失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得到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使得大批流民得以自食其力,缓和了由于土地兼并所激化的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内地许多荒地得到开垦,从而扩大了全国的垦田面积。还使许多流民不再成为国家救助的对象,不仅节省了开支,还为国家恢复和增加了税源。
汉武帝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后,为了巩固边防,从根本上解决边防军的粮食供应问题,沿袭西汉前期的民屯政策,继续大规模地执行汉文帝时晁错提出的移民实边策略。为了进一步巩固内地军事要塞,武帝时又开出军屯。
元鼎六年,又派吏卒五、六万人到今甘肃永登一带屯戍,接着不断扩大到上郡、西河,及新建的武威、张掖、敦煌、酒泉四郡,人数增加到六十万人。
在桑弘羊的谋划和组织下,这次大规模的军屯活动得到了圆满成功。多达六十万人的屯田卒一边从事于农业生产,一边肩负着边塞保卫任务,为保证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很大贡献。挥出了安置流民、开西北边疆、减少军费开支和巩固边防的重要作用。
汉承秦制,法定货币也是黄金和铜钱,汉初铜钱仍继续名为“半两”。由于经济凋敝,国家对铸钱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虽然对恢复和展经济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导致了货币轻重不一,币值混乱的问题。
到了文帝五年,政府更撤除了禁止私人铸钱的命令,因而盗铸钱的风气盛行,影响了经济的正常流通;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借此极力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作为与中央王朝相抗衡的资本。汉武帝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元狩四年造了三种货币:皮币、白金(银、锡作的合金币)、三铢钱,但效果不好,形势已展到近乎完全失控的地步。
元鼎四年,为了彻底整顿货币,汉武帝接受桑弘羊等人的建议,禁止郡国和民间铸钱,由政府指定上林三官分别负责鼓铸、刻范和原料;废除过去铸的一切钱币,而以新铸的五铢钱(三官钱)为全国唯一通行的货币。
这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私铸铜钱、币制混乱的问题,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稳定了市场和流通,起到了巩固西汉统治的作用。
同时,这次币制改革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政府的一次创举,它最终将汉朝的币制稳定下来,使汉朝的五铢钱成为质量稳定的钱币,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余年而通行不废,这与桑弘羊的经济思想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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