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1章-《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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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生在洪武十八年。郭桓是户部侍郎,他和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相互勾结,组成贪污团伙,盗官粮7oo余万石。
洪武十八年案后,朱元璋“敕法司拷讯供词”,现郭桓等人除贪污公粮外,还侵吞了大量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24oo万石。通过进一步追查,六部一些官员和很多地方官也牵连其中,朱元璋将主犯统统处死,受牵连入狱者达数万人。
朱元璋恨不得杀尽天下贪官,他说:“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只要是贪污,不管涉案者官有多高,朱元璋处理时都不会心慈手软。
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人贿赂,令郎中仇衍为其开脱死罪。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2o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他的不法行为被一狱官告,开济和刑部侍郎******、刑部主事王叔征把该狱官抓起来,杀人灭口。
此事被监察御史陶垕仲现并上报朱元璋,朱元璋大怒,将开济、******、仇衍等人处死。
即使是开国功臣,如果有不法行为,朱元璋也严惩不贷。永嘉侯朱亮祖勇悍善战,立下许多战功。但此人不学无术,在奉诏出镇广东时“所为多不法”。洪武十三年,番禺知县道同把当地一个土豪抓起来,其他土豪行贿朱亮祖,请求他把被抓的土豪放了。朱亮祖宴请道同,要求道同释放土豪。道同厉声说:“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
朱亮祖说不动道同,竟亲自把土豪放了。
朱亮祖还纳富民罗氏女为妾,罗氏兄弟怙势为奸,被道同抓起来,朱亮祖又把他们放了。道同愤愤不平,上奏揭朱亮祖的不法行为,其奏未至京城,而朱亮祖弹劾他对上司无礼的奏章先到,朱元璋不知内情,派使者诛杀道同。
后来见到道同的奏章,才了解真实情况。他觉得道同职位低下,敢揭大臣不法之事,一定是骨鲠之臣,便派使者赦免道同。但后派的使者到达番禺时道同已被杀。
朱元璋对朱亮祖诬奏道同非常不满,气愤异常,马上召朱亮祖与其子朱暹进京,用皮鞭把朱亮祖父子打死。
在用重典惩治贪官的同时,朱元璋还大力表彰反贪功臣和奖励举报。洪武九年,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奸吏至死”,朱元璋赐玺书嘉奖。
洪武十九年七月,苏州知府王观“治奸吏至死”,朱元璋派使者前往慰劳。常熟县陈寿六等三人把贪官顾英绑至京师面奏,朱元璋当即予以重赏,并警告地方官吏不得对陈寿六等人打击报复。
朱元璋鉴于元末吏治纵驰,民生凋敝,不惜用重典严刑惩治贪官。虽然取得一定效果,但因用刑太滥、不重证据,使许多无辜者受牵连甚至丧命。
在空印案中,枉死者其实不少,官府掌印者并非人人都贪赃枉法,而且“先署印而后书”是明初惯例,也情有可原。正如郑士利所说的:“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
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闻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莫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
济宁知府方克勤是明初有名的廉吏,他生活俭朴,“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为治以德化为本,政绩非常突出,洪武八年曾受朱元璋接见。后被人诬陷入狱,即将出狱时适逢空印案生,因受牵连再次被捕入狱,结果死于狱中。郑士利之兄郑士元在地方当官,但并非掌印者,结果也受杖刑并被配至江浦。
郭桓案的枉死者更多,由于受到刑讯逼供,郭桓等人把一些素无来往的官员也说成是同党,朱元璋不管有没有证据,统统格杀勿论,使许多人家破人亡。
在朱元璋亲自编定的《明大诰》中,“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种种酷刑花样百出。又特设“士大夫不为君用”罪,可谓亘古未有。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州人姚润、王谟拒绝官府的聘用,结果都被杀头抄家。朱元璋这种一味杀戮的行为已远远出了反贪的范围,难怪后人把他视为暴君。
……
大诰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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