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五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 13-《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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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个则是传家酒的典故:
公元前506年,武率军出奇不意,逆淮而上,直插汉水,意取楚都。然,隔岸观之,敌众我寡,六万吴军千里奔袭。疲态日现,军心日糜。武察,计上心来。
一日,大战将至,武唤自酿美酒列于军前,顿酒香四溢,沁人心脾。军士大喜。武命全军皆品之。闻其香。酒兴大起。品其妙,数日之劳顿尽消也。军心大振。见状,武命人撤去美酒,正色道,此等美酒,及天降甘霖。待吾军完胜,方可痛饮之!翌日,鼓声四起,吴军势如猛虎,五败楚军,终攻破郢城,大胜而归。武将此美酒。战车载之。与楚域大宴全军。此后,武每胜必赐此美酒于军士。更将此酒作为贡品,献于吴王阖闾。王大喜,惊为天露。后,此酒因武而得名,孙武传家酒后人称其“孙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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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与《武经七书》的大部分兵书相比,其理论的倾向非常严重,而在这一点能够与《孙子兵法》对比的,则是司马穰苴所整理的《司马法》。
孙武本身是齐国贵族,其接触到《司马法》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所以在这一方面而言,《孙子兵法》可能有孙武借鉴《司马法》的部分内容。
孙子兵法的内容主要为十三篇,其部分内容分别是:
《始计篇》: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作战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贵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财殚,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杆一石,当吾二十石。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谋攻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輼,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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