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生死命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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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低。而他们的中间是一辆车子,车子上的秃头男人可谓是长得脑满肠肥。黑亮的头背在脑后,红光满面的脸上漏出不屑的笑容。一身黑色的西装,敞着衣环,漏出圆圆的肚子。右手还搂着一个身材火爆衣着暴露的十分美艳的女子,女子依偎在他的怀里,撒着娇。盯着男人左手不断从身边箱子里取出又不断抛开散作漫天钱雨的RmB。

    男人坐在车上洒钱,人们在车下疯抢,旁边的小乞丐呆滞的旁观。这是怎样一副讽刺的景象,车上的男人和女人不断向车下投来讥讽的目光,尽是鄙夷。

    我虽饿得昏沉,见原本看管着我的人去参与抢钱,心头不由一喜。

    平时的我很听话,从还不吵闹,就连那些人殴打我的时候我也从未坑过一声。因为我知道若我叫了,叫得他们心烦意乱,那些人一定会打得更狠。其实就算我不叫他们也是不高兴,恐怕就是因为他们疯狂的打击却没有换来一滴眼泪而有挫败感,找不到那种优越吧!

    但是我却总是不想去哭去闹,至少这也算是维护我那卑微的可怜的那点尊严的体现。

    就像车上的男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满足点,他利用炫富来充实自己,高高在上的看着别人低头捡他丢掉的钱。用这种高调的方式来说明他富裕到可以用高傲的角度去俯视一切,而我,也懂得用沉默来掩藏我的情绪,来守护我自己内心那仅存一点的尊严。

    这也是我多年后才明白的道理,可是对于当年八岁的我,那些事儿记忆得无比清晰,虽然不如以后的一堆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但是在我幼小的内心深处,我还要继续活着。

    我趁着看管我的人抢着捡钱的功夫,抱着铁缸子转身便开始跑。这个城市我几乎将热闹的地方跑遍了,几乎每处人流量大一点的地方我都去过。

    所幸的是我自小有个优点,就是记路。凡是我去过的地方我都能记住,再走绝对不会迷路。

    所以按照记忆,我直接跑去了一些我所知道的那些人少而建筑又多的地方,在我幼小的心中,那样的地方比较容易躲藏。

    我拼命的向着目标地跑,期间还会尽力的避开那些较为繁华的地方和一些行乞者的必经之路。

    其实我原本只是想脱离这个魔鬼聚集的地方,可是脱离了应该去哪儿,应该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被父亲卖来的,不如那些被拐来的孩子还有一个家,我逃离了那里能做的,只有露宿街头。

    只是我已经两天多没有吃饭,如今又奔波了这么久,刚刚踉踉跄跄的跑到一个较为荒凉的废旧工厂门口,便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已经多了一个小女孩,粉色的连衣裙配着白嫩的小脸蛋,甚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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