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离开地宫-《荒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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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拿着钥匙出去,跟随……指引,到南……南……”
干尸的眼睛黯淡下去,终于话没有说完,眼中失去了光彩,顷刻之间骨肉成灰,只剩下了一套盔甲站立了片刻,也垮了下去,倒在地上。
“前辈……你这就死了,我要怎么离开这里啊。这里没有出路,难道我要被困死在这么?”
赵鸿所控制的秦桂分身半身瘫痪动弹不得。倒在地上环顾这大殿,没有任何出路,真是一幅地下陵墓的模样。那赵氏的前辈一直到死,都没有说,如何离开。如果这大殿和那血色宝树一样,深藏地下,那赵鸿就麻烦了,根本出不去,因为秦桂分身没有血色宝树的给养,也不会清净身心之术,无法不饮不食,还保持生机,时间一长,就会渴死饿死。而且修复这半瘫的身体,需要的时间肯定不短。
“这可怎么办?难道我就死在这里?”
就在这绝望之际,赵鸿突然看到一个东西,让他眼前一亮。
“居然有这东西!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原来地上的东西,竟是一块人皮!拇指大小的一块,规规矩矩的三角形,上面有一些奇异的图案纹身。赵氏前辈死后尸体成灰什么都没留下来,只剩下了这块皮,而这块皮也不是随随便便留下来的,实际上这是赵氏的那位前辈有意为之。
这快皮肤上的纹路,是用一种名叫紫橘的汁水为主料,润息雀,黄牛角,焚土等等或是稀有或是常见的材料调制而成的一种神奇药水,再有技艺高超的工匠以这种药水在人身上进行的纹身而成。
最后再以铸魂以上的实力,对这纹身灌注能量,才能制成。
这纹身的用处,就是当做钥匙的。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钥匙没有人会在自己身上留下莫名其妙的纹身的,毕竟纹身容易,去除纹身就不那么愉快了。
就算到了铸魂境界,想要更换自己身上的一块皮肤,也绝对不是什么令人感到身心愉悦的事情。
赵氏前辈骨肉成灰,却能留下这一块皮肤的意思不言而喻了。
这就是留给赵鸿的钥匙了。既然有钥匙,就一定有出路,只要好好找一找,应该不难发现。
赵鸿自认为眼里是不错的,发现了这块钥匙,第一时间就往前爬了一步,将钥匙捡起来,然后开始扫视这座大殿。
很快就扫视了一周,一无所获。
“不会吧,虽然听说过这东西比较难找,但是也不会特别难的,只要找到和这块钥匙的纹路契合的地方,贴上去就是了。可这大殿中……”
想着,赵鸿就抬起了头,看向大殿的顶部。足有十几米高,拱形的顶棚。有壁画装饰。画的是两个巨人,**上身,穿着兽皮树叶,手持石块,在厮杀。一些小动物,在巨人面前小的如同蚂蚁一般,在疯狂的奔跑逃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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