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狼鱼皆来-《贤释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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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一个人,就要上交自己的智商,同时让自己无底线无节操!

    在这之前,邢书墨对于这句话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可今天,他总算是相信了这历年来前辈们呕心沥血积累下来的名句,是如此的经典。

    西门禾沦喜欢笙月,非常的喜欢!

    这爱慕感情从一些方面——哦不,从所有的方面都能真真切切的感觉得到。

    笙月皱眉,西门禾沦关切地问她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脸上痒痒让她难受了,笙月闭眼,西门禾沦就问是不是她休息不够困乏了,笙月转头,西门禾沦问她是不是脖子酸了——

    总之,笙月怎么样,他都能扯出一些东西来。

    这般模样,看得邢书墨的尴尬症都犯了!

    “我说,西门大少爷,你难道看不出来她只是单单觉得你聒噪而已吗?”邢书墨在心中忍不住腹诽起来。

    两人终究应邀,来到了西门禾沦的车厢内。

    西门禾沦不愧为西门家族的世子,西门家族海城区域的负责人,单单从他所乘坐马车的奢华程度上便可知道,他乃鵷动鸾飞,财拥千万。

    整整四匹骏马拉驾,整个车厢的空间巨大,车厢除了必要的铁质材料,其余的皆是珍贵的楠木所制,车内有上等的珍珠玛瑙点缀装饰,而旁边也有一个弥漫着清香气味的纯紫金香炉,就连帘布的材质也是非凡,润滑轻柔。

    一辆马车,从价值上来看,怕是不少于上千金币。而从性能上看,即便日行千里,大也不会出现任何不妥纰漏。

    当然,西门禾沦身居达官商豪的家族,自然不会自恃这些财富跟笙月炫耀什么。西门禾沦有些方面很笨拙,在面对笙月的时候,他总是屡屡愚昧犯错,可他很多方面却是睿智如妖孽,不然他不会如此的年纪就有此作为。

    他聪明,所以他知道用这些肤浅的东西征服不了笙月。笙月是一匹烈马,是一只野玫瑰,面对笙月就是一场战争,他必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驰骋沙场。

    西门禾沦一边幽默地跟笙月搭话题,一边关切笙月近日的情况,举止儒雅,语气温柔体贴,气质上风度翩翩,谈吐幽默,完全是以无数女人梦里打造的白马王子形象。而笙月样貌如仙,气质非凡,魅力如墨如花,令人痴呆沉沦。

    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就连旁边的邢书墨都觉得,他们若是不在一起,真的是件天理难容人神共愤的事情。

    “邢公子,听闻竹城有一处薰衣草花山,不知道今年夏季初期会不会像往常一般遍布山口,真想前去一看,做几个香囊送于我家中的几位姐姐妹妹。”西门禾沦几乎没有冷落过邢书墨,在与笙月讲话之余,他都会偶尔与邢书墨说上一两句。

    “自然,若是西门公子欲要前去竹城,可以跟家父叙说一声,让家父代我跟你问好。”邢书墨微微笑着。虽然这个西门禾沦骨子里难免有着骄傲,可人格方面着实不错的,至少从邢书墨看来,此人还是可以结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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