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奸雄的日常-《帝乱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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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最后得到了‘传国玉玺’,又能怎么样呢?”

    曹老板趁着这一跃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咖啡。

    “大概......就是‘逆天改命之力’之类的吧。”

    “逆天改命?”

    “永久获得玉玺之力,回到自己的纪元里,并获得永恒的生命。”曹老板回答我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

    “也许你并不太想要这个力量吧。”

    “嗯?”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先祖你不像秦皇汉武那般,老来昏聩,也没有去求过长生不老药,遗诏里也没有太多对天下的野心和渴望。”

    “若真能长生不老,谁又何尝不想一试?在孤看来,不朽,只是显得太过渺远,而常人难以企及罢了。不过........”

    “不过?”

    “如若人生不能像现在这般,一战天下群雄,即便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也不过是看着世上的蝼蚁朝生暮死,又有什么意义可言呢?”曹老板的眼眸里,闪烁着一股别样的狂热。

    好吧好吧,我一介小小的凡人,又怎么能够理解帝王的内心世界呢?

    到这里才开始介绍我的基本情况是不是有些晚了。

    我叫曹子修,今年22,本科毕业一年多,现在在一家市属电力局工作,微薄的工资难以支撑起我的才华和野心(其实只是单纯地觉得活不下去。),便回头报读了在职研究生。

    我给曹老板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以便将两人的东西分隔开来,在他的所谓“王命”下,我也给他买了一部便宜的智能手机。

    至于日常的饮食起居,我记得曹老板是不在乎什么奢华的,因此每天都是靠外卖打发他,希望他不会营养不良。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天,我也就当是多了一个串门的穷亲戚,也没遇到什么刘老三李老二之类的大魔王来找茬的事情发生,日子倒也算太平。

    但我始终对曹老板的行踪不太放心,某日提早下班回家,正向口袋里掏钥匙,便听见屋里嘈杂的厮杀声,我一时有些慌了,急忙转开门,“敌羞我去脱他衣”熟悉的沧桑浑厚男声响了起来。我终于想起曹老板的中二语录都是从哪里学来了!一把夺过曹老板的手柄,我愤怒地颤动着双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黄口小子!快将那帝器还给孤!此刻若有疏失,吕布便会取下孤之首级了!”

    我此刻内心充满了羞愧。

    中国的曹魏粉少说也应该数以万计了,如果让他们知道他们敬爱的曹老板被我培养成了一个死宅,我一定会被板砖拍死的。

    “这就是你一战天下群雄的地方咯?”

    我下定决心好好跟这个中二的曹老板讨论讨论大战略了。

    周六日的研究生课程很随意,在职读的研究生多半是一些为了职称和上位来混学位的大叔们,导师查课也不是很厉害,偶尔有一两个项目做,我依托着工作上的便利,也很快就能干完。说实话,让我坚持每周不翘课的唯一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小月月的存在吧。嗯.....严格来说,小月月并不能算是我的女神,更多的情况下,我都是将她当做邻家小妹妹看待的,因为她还是比较笨的,每次一起做项目的时候,都要我来指导她负责的那部分,作为回报,她常常接受我的邀约跟我去吃饭。她长着一张非常精致漂亮的小脸蛋,看起来像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真不懂她这样可爱的姑娘为什么要来念工科的研究生。不过我基本上可以肯定她对我有相当的好感,但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轻易展开猛烈的追求攻势,欲擒故纵这一招我还是会的。只是她至今也不肯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她签到的时候,也是用公共电话打的,不过这年头谁还用公共电话啊?嗯......算了,偶尔也麻烦一下小月月让她帮我签到也不错。鉴于我本科期间学过的心理学知识,听说麻烦别人也能够增加好感度呢——大概这个就叫做被人需要的满足感吧。

    “嗨,早啊。”我一进门就看到了在第一排整理笔记的小月月,今天她束着十分可爱的双马尾,看着整个人的心都融化了。

    不过小月月还是一如既往的羞涩,见了我的招呼,也不敢抬起头来应我一声。我用温和的笑容化解了晨安的尴尬,把包放在她隔壁的座位的抽屉里,随即便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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