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 故意还是贪财?-《汉末三国志》
第(3/3)页
《三国志》记载了陶谦和阙宣进攻徐州后,被曹操反攻下徐州十余城,曹嵩就居住在琅邪,和兖州就没有多少路,那时曹操为什么不把自己的老父亲曹嵩接走呢?
的规模差不多吧。但这在那些将领的眼里可不就是活动的大宝藏吗?有了这些钱,谁还需要当兵啊!
而且在当时陶谦已经因为扬州的事情和袁术闹翻了,他个人本身和曹操的仇怨就不大,根本就没必要杀曹操的老父亲和曹操结死仇。相反,曹操在站稳兖州之后,曹嵩投靠自己的大儿子本身就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陶谦反而有可能为了缓和与曹操之间的关系反而派人去护送他,但可能性不是很高。
曹嵩如果是单纯搬去兖州的话,那么他带的东西一定少不了。你想想,曹嵩当年可是花了一亿买的三公之位,人家不差钱,这搬家的话,拖家带口的几百号人,几十辆大车
陶谦不管怎么说也是一州之主,不可能没有一点政治常识的。将曹嵩一家人杀光和曹操结私仇的做法根本就不符合一个政治家的行为,项羽当年都没有把刘邦的妻子老父亲怎么样?陶谦不太可能这么傻,能抓的话一定会抓活的,就算抓不住也不会杀人啊。相反,杀人越货这种做法非常符合那些没有远见的兵痞子们的行为。
“贪财说”虽然没有得到《三国志》的认可,但支持它的历史材料也丝毫不少,重量级的《资治通鉴》和《后汉书》中陶谦传的内容以及《吴书》都有这方面的记载,在证据方面也是不逊的。
“故意说”相比“贪财说”更为有据,但“贪财说”比“故意说”更加有理。
你是觉得呢?
ps:曹嵩之死在历史上还有关于时间的争议,大家也可以讨论一下的。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