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 身如轻燕,快如灵兔。 此时能最好诠释这八个字的人,于扬是当之无愧的。 人的速度究竟能达到多少,现在国际上公认跑的最快的是牙买加的黑人运动员博尔特,他在一百米的跑道上用的最短的时间是9秒58,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也就是说他平均一秒钟就跑出了十米多,相当于是一辆时速三十七公里的轿车在奔驰,所以大多说人认为这已是人类能够跑到最快的速度了。 但是高手往往都是出现在人们不为所知的人身上的,正如此时此刻的于扬一样,他的速度已是完全超过博尔特在百米冲刺时的速度,如果把博尔特比作是一匹奔驰的野马,那么于扬就是从天际坠落而下的流星,二者比较,谁快谁慢,心中便自知了。 ---- “咣!” 在刀疤男把黑色的手枪从胸口处拿出来时,于扬的手也是快如闪电的横扫过去。 枪不出意外的掉落在地上,于扬又是眼疾手快的用脚用力一踢,枪就被踢进了不远处的草丛中,或许应该叫草坪。 刀疤男看着空空的手,再看看被于扬一脚踢的不知哪去的手枪,心里实在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滋味,这就好比一个屠夫正要宰一头肥猪时,却发现自己的刀没了,只能在那听着肥猪 嘲笑般的哀鸣一样。 “你----”刀疤男怒气冲冲的瞪着于扬,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总不能说,你为什么把我的枪给打掉了?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伤害我的自尊?啊?你知不知道?人家也是要脸的,这么丢人的事总不能让自己再说一遍吧? 于扬看到对方的枪被自己给打掉了,顿时深呼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要是再慢了一点,枪里的子弹就会深深地钻进自己的身体中,于扬也不会相信对方的枪法很差,这么短的距离,就算是个瞎子,恐怕也能在于扬的身上留下几个窟窿吧?况且刀疤男又不是瞎子呢。 “小子,你惹怒我了!” 妈的,这不是废话吗?老子抢了你的枪,你要还是心平气和的,我他妈的肯定认为你是个白痴,于扬心里鄙视的想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