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千手堂的本领-《神佑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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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屏住呼吸的细微动作下,孟筱翎一寸寸地将枪身从口袋中抽出,捧在手中端详。虽然她不像童兵那样熟识枪型,也看出这把枪即便在手枪中也算是小型号。

    童兵初三时曾带她玩过枪,孟筱翎还记得他教过的一些常识:枪身超过巴掌大小的手枪,普通人两只手都握不住,没练过的老百姓很难使用这一类手枪,因为其强大的后坐力可能导致人体双手被震麻,甚至在开枪时被震得枪支脱手;现在这把枪枪身极小,还不如孟筱翎的一个手掌大,通常来说,这种枪重量轻后坐力小,配合双手握枪姿的话,就连普通人也可以较为顺利的使用。

    “当年我玩的那把还大一些呢,现在用这把小家伙应该没问题吧?”孟筱翎认真地用手指比划了一下枪身的长宽,又比了比手掌大小,最后肯定地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先摆弄摆弄!”

    两眼放光地摆弄了一会儿,孟筱翎这才找到释弹扭,退出弹夹数起子弹来。

    “才两发?”从她微微撅起的唇来看,孟筱翎对这个数量不是很满意。毕竟门外究竟是否安全还是未知数,仅仅两发子弹还远不足令孟筱翎感到安全。当然,按照孟筱翎的内心真实想法,这把枪留在身边只是以防万一,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她也不愿在楼道里开枪,可是话虽如此,准备还是越充分越好。

    回头看到殷茹男似乎睡得很沉,又想到适才从她怀里摸出枪来都没惊醒她,孟筱翎的思维惯性起了作用:“要不再从她身上找找子弹?”

    懒喵遇事并不懒,孟筱翎把小型手枪往口袋里一放,便往殷茹男沙发前一蹲,上下其手地摸索起子弹来。

    殷茹男自己并没有带枪的习惯,这把枪是在刚才命悬一线之时,从庄豪手下身上摸来的,自然不可能还顺带摸一盒子弹配套。孟筱翎忙活了半天,甚至还帮殷茹男翻了个身,都没有找到任何像子弹的东西。

    “算了算了,两发子弹也够了。”孟筱翎忙得一头大汗,看着茶几上一堆口香糖、硬币、指甲刀之类的杂物,只觉得这把力气花得太亏。

    重新帮“被盗者”盖好毛毯,孟筱翎捋着粘腻的额发来到门前,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着外头的动静。确定门外没有脚步声后,她轻轻扭动门锁,准备迅速开门下楼,直奔自己住的那层楼。

    “真要拿着枪下去?吓着邻居怎么办?”临近开门时,孟筱翎身上“老百姓”的那部分思维唱起了反调,然而冒险基因仍然占着绝对上峰:“还是拿着吧。”

    她再次兴奋起来:“我这么笨手笨脚,真的空手出去,万一遇到硬茬子,说不定身上能开七个眼。嗯……其实黑话说起来挺带劲的嘛,嘿嘿!”

    她正准备掏出枪再开门,却忽然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呃?枪呢?”

    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只见沙发旁的茶几上,手枪就在上面。

    “难道我摸子弹的时候,把枪搁在那儿了?”孟筱翎顶着满头冷汗,哭笑不得地走了过去。她重新检查了一下弹夹,把枪放回口袋,右手还煞有其事在胸口画了个十字:“上帝保佑,还好想起来了,要是就这么出去撞到了坏人,本喵一定会死的很冤。”

    再次收拾妥当,孟筱翎站到了门口做着深呼吸。这次她又多带拿了一条皮筋,将披散在肩头的中长发扎成了一个小马尾。

    她适才拿枪时,发现殷茹男的一缕卷发垂落下来,殷茹男的头发较之她还更长几分,这沙发底盘不高,她这缕头发的发尖便擦到了地板。孟筱翎好心将她这缕头发捋到耳后,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电视里,坏人打女人都用抓头发这招。”孟筱翎又轻声嘀咕了一句:“不行,我可不能冒这个险,这可是前两天刚做的头发……”

    于是她又往洗手间跑了一趟,顺了一根杨露平时绑马尾用的发筋,将自己的头发也收束妥当,这才再次准备外出:“准备万全了,懒喵,记住,你行的,不过就是几层楼,不一定会遇到坏人……走的时候脚步要放轻,枪要端稳……哎?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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