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劫后余生-《定远侯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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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安陵邑,已是第二天的朝食之后时分。城邑门卫卒见到班超三人骑着三匹黑红骏马,象三团火一样威风凛凛急驰而来,竟然没敢阻挡,还持戈行礼。
“尕叔,李慧**太毒,是否斩草除根……”班秉建议道。
“算了!”班超摇了摇头,“人在作,天在看!此等人渣,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老天自会惩罚于她……”
班超虽然阻止了班秉,放过了李慧。但这个李慧好淫,果真下场不堪。班家搬回雒阳后第二年,李慧约数徒附野合取乐,竟然被活活奸死在贺延山下的荒野草丛之中。多年后,班超听冯菟说起这段往事,仍唏嘘不已。
东汉初年,由于国家盼望人丁兴旺,因而对正常的男女之事持鼓励态度。社会对性,也普遍持宽容态度。但被爆光的和奸(注:即通奸)和强奸,却为汉律所不容。《二年律》规定,“诸与**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奸论之”。
按这条律令的规定,一般通奸者应获的刑罚是“完为城旦舂”(注:即男筑城女舂米役)。若通奸事涉官府吏员,则罪加一等论处,以强奸论之。而对官员强奸的处罚,则轻至免侯,重至弃市,极其严厉。
和奸行为一旦涉及**,汉律惩罚则更加严酷。《二年律令》规定,“同产相与奸,若娶以为妻,及所娶者皆弃市。其强与奸,除所强。”在那个风化完美的时代,“同产**”的**行为为社会所不耻,一旦发现结局便是“弃市”!
所谓弃市,即是砍头甚至腰斩!
在淳美的两汉时代,尽管法律严厉打击和奸和强奸行为,但非夫妻间的“野合”在当时的民间一点不稀奇。只不过象李慧这样野合而亡,也算是极品、异类,未见史载。或许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果真是上天的报应吧。
班超三人进入班府跳下马,眼前的景象让班超大惑不解。
当初满院狼籍的惨状早已不再,院内外干干净净,人人脸上充满劫后余生之色。老仆人班伍知道公子诧异,便赶紧道出原委。
原来,皇后专门廷议后,驿吏将皇上的诣意传谕三辅,右扶风和京兆府都派人来报信,全府上下早已经知道班超诣阙上书的细节了。京兆府还赔偿了五万钱,虞四月已经带着人将班府拾掇、粉刷一新,新置了食器、煮器和用具等,被马粪堵死的井也掏干净了。
班超带班驺、班秉进入后院见过阿母、师母和嫂嫂,路上撞见的麋鹿,也让全家人过了一下嘴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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