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在众神的世界高声颂唱弑神曲-《伊甸帝国:亚缇菲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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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察觉到我的隐秘神格了吗?即使我现在还没有点燃神火,但是我所具有的这一个隐秘神格,可是初古类的本源神格,即使是其他的神明,不贴近我,亲自搜查我的灵魂,也是绝对不会发现的,果然,弑神怪这种东西,就连神明都不会轻易招惹吗?”

    弑神怪这种东西,这种bug一样的存在,却是存在这一种缺点。

    “没有人知道,弑神怪这种东西,对于无信者是毫无杀伤力的啊。”

    身为神明,本身又是一个无信者、无神论者的维瑟,可能是世界上存在的唯一存在了。

    在维瑟的眼中,所谓的“神”,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全能全知者,没有人能隐瞒它的。

    而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所谓的“神”,这些个存在,只不过是具有特殊的力量的高等阶存在而已,就算是他自己,他也没有真的认为自己是什么“神”。

    他想起了自己记忆中的一篇文章,由一个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的男人所记述的话语。

    若是有那么有一种绝对而完美的存在,它永久不变,无所不能且无所不晓,却依然进行谋划和行动,为实现选择的目的而采用各种手段。

    但是呢,无论什么世界,也只有不满足的人,才会有所行动,正因为他缺乏能够瞬间克服其所有的不愉快的能力,他才一再地行动。

    一个会进行任何的有目的或无目的行动者,都是不满足的,因而是非万能的。

    如果他自足了,他将不会行动;而如果他是万能的,则他早就将他的不惬意彻底排除了。

    对一个全能者而言,不存在在诸种不惬意状态之间作选择的压力。他没有必要去选择一种较不坏的状态。

    全能意味着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有能力实现每一个目的并享受充分的满足。但是,这恰恰就与行动的概念不相容了。

    对一个万能者而言,目的和手段的范畴是不存在的。他凌驾于人类所有的理解、概念和悟性之上。对他而言,每一种“手段”都能提供无穷的服务,他能利用每种“手段”以实现任何目的,他也能达成每一种目的而无需使用任何手段。

    全能这个概念,不是人类心智能够想像的,它为人心之逻辑结构所不能容。这是一个无解的悖论。全能者是否有能力造就某种能不受其干预的东西呢?如果他能,那么他的能力就因此受到了限制,因而他也就是非全能的了;反之,如果他没有这种能力,仅此一点就可证明他是非全能的。

    维瑟对于这一句话很是信服。

    通过这个男人,维瑟又明白了一件事,全知和全能之间,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

    全能和全知是否相容呢?全知的前提是:未来所要发生的一切都不容变更地得到了确定。因此,如果有了全知,全能就无法想像了。既无法改变任何早已确定了的事情,全能也就大打折扣了。行动是有限的潜能和控制力的展现。

    人受制于有限的智力和体力,也受制于环境的变迁以及他的幸福所依赖的外部要素的稀缺,所以人不得已有所行动。行动因而是人性之显现。如果想把某些事物形容为至善至美,那么言及人生之缺陷和弱点就毫无益处。

    至善至美这个观念,从任何方面来看,都是自相矛盾的。至善至美,必须想像成一种完完全全的、终极不变的状况。稍有变化,“至”善“至”美就遭破坏,而沦为“次”善“次”美。只要有变动的可能发生,就与至善至美这个概念不相容。但是,缺乏变化——也即完全不变、完全固着与完全静止——就等于缺乏生命。生命、生活与至善至美是不相容的,死和至善之不相容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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