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河边那座城_第五十六章八卦-《美丽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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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兰面有难色地说:这个——对这个项目,我既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资金准备。所以,究竟应该怎么办,还是以王老板为主吧。
王光辉:我可以多出点钱,经营上多出力,都没问题啊。但是向院长也不能往后缩,项目是以你的品牌命名的,所以项目还是要以向院长为主导,这叫名正言顺吧。
国风:那倒也是,‘东方’这个品牌是广场项目的核心价值所在。东方艺院做主导,就是文化艺术产业项目;如果光辉投资公司做主导,项目就变成房地产项目了,这就偏离了项目的方针指向,也不能享受到有关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呀。
“那肯定不行。”严部长强调了一句。
国风:要不,这样行不行?把项目分解为两大块:一个是文化艺术板块,由向院长主导;另一个是房地产板块,由王老板主导。
严部长:不行。向院长她刚才说了没有资金准备;再说,她在经营方面也没有经验积累;更何况,广场项目的特点就是文化艺术产业与房地产业高度融合统一的,两个板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分不开的。
国风:哦,我糊涂了,确实分不开。那——要不,就只能采取投资合作的标准模式——共同出资成立新的项目公司。比方说,注册成立一家‘东方文化传播公司’之类的,向院长占60%股权,王老板占40%股权。
严部长:那还是没有解决向院长的资金问题呀。
国风:那好办呐,东方艺术学院可以做一次无形资产评估,以品牌作价出资,这不就结了吗?
严部长:这个——理论上也许行得通。但是,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说了,广场项目启动资金需要5个亿。这个这个,我不是很在行,就是感觉逻辑关联还不够清晰啊。
国风:对了,严部长是搞哲学的。我先说资金来源——项目需要5个亿的启动资金,其中王老板投入2.5个亿,由项目公司向银行贷款2.5个亿,这个清楚了吧?再说合作双方责权利安排:只要东方艺术学院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大于2.5亿元,大一点点就行,那向院长在新公司的股权就可以达到51%了,对吧?当然,这关键就是王老板要认账,承认中介公司对东方艺术学院品牌2.5亿多元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王光辉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就爽快地说:好说好说,我认账,完全认账。而且,新公司没必要向银行借钱,可以向我借呀,利息照付就行。
大家听王光辉这么一说,又惊又喜。
尤其安娜,被震撼了,两眼放着绿光,魂都不知飞到哪去了,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哇塞!王老板,你太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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