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活着回来-《扛着火药混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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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这小子靠谱嘛?!”彻底看不见后,钱百城愤愤说道:“忙活了半日,这小子竟然让士兵们去挖坑刨土,足足耽搁了这么久的撤退时间!而且……”
说到这,钱百城语气一顿,瞄了一眼城墙上此时光秃秃的旗杆。
这小子居然把那张遮天蝠翅膀做的大旗拿走了,那可是堂堂三流妖兽的翅膀,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烽火城的至宝!
那可是烽火城的门面啊!想到这,钱百城心里又是一顿肉痛。
沉思片刻,武老终于开口道:“吩咐人去下安排百姓们准备撤离吧,其余人与我在城墙上等候!”
……
与此同时,长城的另一边,丛山峻岭,山峦叠起,一处空地。
空地四周没有半点动静,就连最平常的蝉鸣鸟啼都没有半分,空气中都带着血色。
沉闷压抑。
空地内,一头头漆黑凶戾的座狼依次而立,身高足一米高,猩红舌头吐出来,白色腥臭的哈气。
而每一头座狼的身边,都站立着一位蛮族士兵。
双手持黑铁大矛,兽皮裹身,蘸血宽背大刀在侧,肩夸黑脊牛筋大弓,配上北方大泽的食人鱼利齿箭羽。
每个士兵身上都交错着无数的伤疤,交织出一片片血腥的气息,在疤痕的沟壑中流淌蔓延。
可以看出,每一个士兵都久经沙场,从尸山尸海中爬出来的兵王。
静下来的时候,悄无声息,将这片空地化作了片真空地带,就连坐下的凶残座狼,都异常乖巧,除了粗喘,再无其他异动。
蛮族最著名的精锐,狼骑兵!
在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不仅士兵,就连胯下座狼都是绝对的战斗好手。不将敌人撕个粉碎誓不罢休。
号称在这片大陆之上,只有墨天吼大将军麾下的暴戟营才能与之媲美。
青蛮、靑虎两兄弟作为这队骑兵的正副首领,身高两米,身上肌肉如同小山般隆起,身边座狼更是大了不止一号,浑身毛发已经开始半参白色。
在蛮族,白色座狼最为强大,而能够拥有座狼的白毛越多,将领的实力和地位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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