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7章:人为纵火,焚尸灭迹-《刑警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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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区公安局的一个刑警队长,带着一名技术人员和两名区消防队的“火情专家”赶了过来。

    没想到,区公安局的那个技术人员认识曲华,一见到曲华他就兴奋的恭维道:“哎呀曲主任,您一来我们心里就有底了!”说着,他对他们队长做了介绍:“这是市局技术部的曲主任,也是我的师父,绝对的现场痕迹专家!”

    稍作寒暄,四个人将现场的情况对林皓阳等人做了汇报:本案中确实存在很多令人费解的疑点,这也就是他们没有草率定案、撤离现场的原因!

    因为有现场目击者,所以案发时间相当精确:凌晨三点四十分;火情发生在垃圾站的室内,已经找到起火点:一只受损变形的金属垃圾桶;火灾造成了居住在此的一人身亡,且尸体焚毁严重(已经送回警局,准备接受尸检);垃圾站内存放的大量易燃废品,和一支死者生前做饭用的煤气罐,是火情失控的主要原因。

    到达现场后,办案人员调取了小区物业和小区对面一家花店的监控录像,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员和迹象。

    消防队的“火情专家”提到了几个疑点:

    首先,据现场目击者称:在火灾发生的前期,他们听到一声低沉的爆响,且有蓝绿色的火焰从垃圾站的垃圾投放口蹿出,这显然是一个极不正常的情况!

    按照他们的经验:如果是普通的失火,火势应该逐渐蔓延,从小到大直至失控,当温度在相对封闭的室内积聚到相当高的程度,才会造成易燃物品的爆炸!可是在本案中,是爆炸发生在前,而且那些“蓝绿色”的火焰,绝对不是普通易燃物所能产生的。

    其次,火势异常迅猛,而且燃烧时间有问题:凌晨三点四十分发现火情之后,区消防队在第一时间接到火警,并在四点之前就赶到了火灾现场,可当时这里的大火已经自行熄灭,垃圾站内的可燃物品焚烧殆尽!

    如此短的受灾时间,却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危害!受害者的尸体被焚毁,尤其是靠近火源的下半身,小腿部和脚部已经碳化!

    他们断定:这绝对不是普通的“蔓延性”失火,而是多点同时起火!并且,确定为起火点的那个金属垃圾桶,破损过于严重,也不是普通火灾产生的高温所能达到的!

    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消防人员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所以,他们马上报了警……

    林皓阳等人正聆听着办案人员的汇报,那个刑警队长接了个电话,挂上电话后他告诉众人:刚刚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让他马上将案件移交给“市刑警大队”,接手的办案人员正在赶来的途中。

    几乎与此同时,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了一片刺耳的警笛声:荆辉带着市局的大队人马赶来了……

    曲华带着市局技术部的人进入了火灾现场,荆辉和区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做了工作交接,他手下的人也接手了现场维持治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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