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投案自首-《鬼拍手之阴阳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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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看见,汪凯和常乐乐不见了,我身边却多出了这两样鬼东西。

    我尴尬地笑了笑,对一脸狐疑不定的早餐老板说道:“没事,没事,我是从迷雾村买的,对!我是从迷雾村买的。”

    老板和老板娘惊动了一下,都吃惊地说道:“您小哥真会开玩笑,迷雾村,这不,这不三十年前就被泥石流给掩埋了吗?”

    我一听不对,还是再别说了,所以就再不理他们两个了,低下头只顾吃早餐。

    这两个人挤眉弄眼地研究了我半天,又嘀咕了几句,然后老板就小心翼翼地走聊过来,举着钱递给我,干笑着说道:“这位小哥,看来你好长时间都没吃饭了吧,这钱我们不要了,这顿饭算你白吃,不要钱了。”

    我急忙吐出嘴里的一口豆浆,说道:“哪里哪里,你们拿着,你们拿着,我不要!”

    我给老板将钱原塞了过去,老板吓得往后退了退,死活也不收。

    老板不要我的钱,我没有办法,赶紧吃完了所有东西后,就提着那两个鬼东西,在老板和他婆娘目瞪口呆的欢送下离开了,然后直接向兰宁县派出所走去。

    沿途的电线杆子,布告牌上都贴满了缉拿我的那张红色通缉令,引得好多市民都在那里驻足观看,而且都议论纷纷,好像是那里出了大事一样。

    我找到一处僻静的地方,找了一块干净一点的玻璃广告牌,一照我的那个嘴脸,我的爹吆,你再看我那副德行:

    头发东一团西一刺的起伏不定,胡子都有半尺长了,脸面又黄又瘦,就像一个烟鬼一样,身上满是尘土,衣服也被撕扯的破破烂烂,整个人就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死人一样。

    最要命的是,我的双手沾满了血,而且指甲也掉了几个,我估计恐怕是在那个棺材里抓挠时搞成这个样子的,再一看脸上,也有几道抓痕,估计是那个吴魅影给我留下的纪念吧。

    难怪那个早餐摊位的两口子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

    我梳理了一下头发,心里想:管他呢,反正人不是我杀的,看他派出所能把我咋的?

    ……

    那个姓吴的警官问我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叫李锐。”

    “为什么要来投案自首?”

    这不是明摆着是废话嘛,大街上到处贴着那么多通缉我的通缉令,我不来成吗?

    “我没有杀人,所以来投案自首,想要解释……”

    我话还没有说完,吴警官就问道:“你是那里人?”

    “北京马家坡。”

    “有没有犯罪前科?”

    我有点不大高兴,睁着眼睛说道:“你看我像是一个杀人犯么?我一直是一个良民,二十几年了,没有干过一间件事,你们怎么老是抓好人啊?”

    一旁坐着的那个漂亮女警官一听,突然将手里的记录本往桌子上一摔,竖起眼睛对我说道:

    “你小子老实一点,我告诉你,政府的政策一直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杀了那么多的人,小心吃苦头!”

    “什么?!我没有杀人!我没有!”

    我一听她的话就差点平地跳了起来,大声喊道。

    “你坐下!”

    吴警官命令我道:“坐下老老实实交待,我们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但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明白?”

    我又坐回原地,点点头,然后乖乖地看着他们两个。

    “那个司机是怎么死的?”吴警官又问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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