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通缉令-《鬼拍手之阴阳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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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分别了不到十几天的时间,但这个丫丫子,也就是那个北大学生汪凯,我还是有点印象的。
我不相信他的话,急忙问道:“你怎么在这里,到底咋的了?”
汪凯顾不上回答,把我一把扯到一团子树影子底下,路灯正好照着那棵树,摇摇耶耶地让四面看不清楚它。
警车嘎的一声停在了不远处,一位警察探出头来,四下瞅了半天,没有发现可疑目标,然后又缩回头去,打算离开。
汪凯竖起一个食指,压在他的嘴唇上嘘了一声,我们两个都立着不敢动弹。
喔哩哇啦地一阵鸣叫后,警车又启动着开走了。
等着警车远去,汪凯才放开绷紧的神经,大口大口地喘气起来,然后妈呀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妈呀!吓死我了,我差点就被他们抓住了!”
我不以为然,问道:“你小子又没有犯什么事,怎么招惹上这些条子了?”
汪凯一瞪眼睛,说道:“你到底是装糊涂,还是真傻啊?这还都不是因为你啊!”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说道:“什么?”
汪凯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我真是佩服你了,兰宁县城大街上到处贴满了咱们的通缉令,你竟然还敢在大街上溜达?!”
我一点也不相信,虽然我变成了一只鬼,但我问心无愧,没有害过一个人啊,他们凭什么抓我啊?
我对着汪凯的那张穿满铁丝的脸面说道:“这阳世间的警察跟我有什么过节,何况我现在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属于川东鬼王朱江山下属马所长的管辖,跟兰宁县派出所一点关系也没有!”
汪凯摇着头说道:“李锐,你杀死了那个什么小蛋,还吃了他的肉,还将他丢进了河里,这些事你和阿婆都瞒着我,害的我都被牵连了进去,你还这样说话!”
我指着汪凯的鼻子骂道:“你小子就别再发神经了,我没有做亏心事,半夜不怕人敲门!肉是你们吃的,我一点也没有吃!”
汪凯对我说的嗤之以鼻,他一把把我拽到身旁的那颗电线杆子跟前,指着电线杆子上面贴着的一张宣传单说道:“不信,你自己看看!”
“看就看呗,不就是一个小广告吗?”
我凑近聊一看,立即吓了一跳,因为我第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身份证上的那个大头贴相片。
第二眼,我就看见了川东省公安局的血红大印赫然盖在下面,惹人瞩目。
中间是正文:李锐,男,28岁,北京市马家坡人氏,住址×××,系南航空难幸存者和嫌疑人,最近发现其已经潜逃至川东省兰宁县城,作案无数,而且作案手段残忍无比;汪凯,同案嫌疑人,男,23岁,湖北人;同案嫌疑人李阿婆,女,63岁,兰宁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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