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手屠刀一手《史莱克圣经》,看你是喜欢屠刀还是喜欢《史莱克圣经》,只要不傻的地精都明白,屠刀是万万不能喜欢的啊。不管是在任何世界,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 征服,就从四周围的部落开始征服,在史莱克部落的四周围有着许多的部落的,什么阿玛尼部落啊,日光部落啊,喜多部落啊,古三部落啊。 总之,这些部落是一个比一个强悍,一个人数不一个多啊。 这正是史莱克所希望的,他要征服这些部落,将这些部落一个个征服了。 喜多喜部落是一个三万人的地精部落,部落里面的勇士相当的多,据说是这一带的霸主,然而这个部落在一天之内,全都被征服了。 几名身材巨大无比的地精冲进了喜多喜部落,如入无人之境。一冲进去就直接把部落的高层给干掉了,什么大酋长小酋长的,全都被弄死了,然后史莱克再带一大群的人冲来,直接把不服的杀死,顺利的接收了喜多喜部落。 玛多马拉部落是一个十万人的地精部落,已经开始有些向王国阶段过渡了,据说一些家伙已经准备着成立个地精王国了,不过这个地精准王国的高层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然后很快的就被史莱克部落给征服…… 然后又用了好几天的时间,将四周围的部落收服。 孙小圣和牛小魔再征服的过程之中相当的郁闷啊,为啥郁闷?因为他们他们很多时候被当成了先锋了,一些地精数量比较大,又开始有了自己的文明的部落一般不容易臣服的,这就需要孙小圣和牛小魔出手了,两个半神巅峰的高手一出手,这个世界还有办不到的事情么? 所以,几天的时间不到,史莱克部落竟然成为了一个足足有百万地精的部落,部落战士足足有十万地精。这样的部落自称为王都是可以的了,当然,身为史莱克大部落的史莱克,自然地位比任何的王要强悍的多了。 还好史莱克没有拿那些现代化的武器来武装这十万士兵,要不然整个地精世界早就被收归史莱克部落所有了。 在数量大大的有了之后,史莱克开始教授地精知识,当然都是一些比较初级的知识,比如钻木取火啊,比如打造一些铁质的兵器啊之类的,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些地精的战斗力大大的加强了。 一个巨大的部落在快的形成着,如同滚雪球一般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将大半个地精世界给收服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