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软骨头-《女巫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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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郭完全是个没脑子的货,大声宣布说:“我的规矩就是,以后遇到我得叫我爷爷,遇到我姐得叫奶奶!”完全不想这爷爷奶奶本是夫妻关系,跟他这姐弟关系也不搭啊!

    四周人也有听出不对的,偷偷发笑。

    小郭的姐姐也听出不对了,“老弟!跟我回家,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跑进圈子里,硬生生的拖走了小郭。

    武志军垂头丧气的跪在地上,还听到那个红衣女子鼓励说:“我弟弟长大了……这个武聋子真讨厌,他狗屎一样的人,居然敢贼眉贼眼的看我。哼!”

    小郭说:“以后我多打他两次……”

    姐弟两有说有笑的走了。

    武志军趴在地上的右手,中指跳动得非常厉害。事实上,他怀里揣着一把刀,那是他专门买来防身的。他无数次的想掏出那把刀,冲过去一刀捅死那个小屁孩,告诉他那个姐姐说:“我也是个男人!”但是他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挣大钱,是成功,是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他不能为了这些小事,让自己变成一个杀人犯。

    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他杀死红衣女子郭某之前,他被小郭带着人殴打了四五次,每一次都极尽羞辱之能事,甚至有一次还把尿撒到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清晨,他坐在自己烤肉夹馍的小房子——同时也是他的卧室里想了很久。生意还能做下去吗?真的,那些混混根本就不会管你是死是活,他们只是想羞辱人,获得一种优越感。

    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吗?不,绝不,他相信自己的母亲苏铁梅还在这个城市里,他必须找到母亲。

    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在磨石上磨了很久。

    然后,他像往常一样,烤了一炉肉夹馍,放到自行车后架上,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那是一个大风天,大西北的风沙非常大,本来像这样的天气,他会因为生意不怎么好而休息一天。但是今天,就是一个肉夹馍也卖不出去,他也必须出门。

    因为他要杀人。他要证明自己是男人,有脾气的男人。

    郭某家确实是那种比较富裕的家庭,拥有着几套房子。郭某——也就是小郭的姐姐因为已经成年,自己住着一个院子。

    武志军推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走街蹿巷,很快来到郭某的院子外。

    小郭只有十四五岁,所以他跟姐姐比较亲,极有可能在这个院子里。

    院子开头,武志军把自行车靠在墙上,溜进了院子。

    在里屋的门外偷听了会儿,却听到郭某愉快唱歌的声音。

    武志军闭着眼睛默默摇头,一会儿想起小郭欺负自己的画面,一会儿想到那个狠心抛弃自己的母亲。当他睁开眼时,他的眼里已经满是杀气。

    他猛地开门走了进去。

    “武聋子?”郭某回头不屑的说:“你来干什么?快点滚出去,不然我叫我弟弟收拾你!”

    “你这个贱货!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怒吼一声,拔刀扑向郭某。

    “救命啊!”郭某终于有些害怕了,一边大叫,一边跳起来跟武志军搏斗。

    武志军只是疯狂的用刀刺着,他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害怕。哪怕是死,他也要杀掉面前这个可恶的女人之后再死。

    一个心怀死志的人是什么也不怕的。

    郭某倒在血泊中,她的眼里现在没有了生气,有的只是恐惧。到死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像武聋子这么没用的人,竟然也这么可怕?

    武志军看着郭某的尸体,发出满足的叹息声,他优雅的甩掉刀锋上的血。那一刻,他甚至盼着有人来,因为他想多杀几个人。

    但是,没有人来。

    他从容不迫的在郭某的身上擦干净刀子上的血迹,然后倒了热水洗干净手。

    那一天,他一个肉夹馍都没有卖出去,但是他整天都在微笑。杀人之后的感觉太轻松了,太舒服了。

    任秋玲已经扔掉了手枪,把手电别到腰后,拉开自由搏击的架势准备教训武志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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