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买衣-《我是要成为高富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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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进试衣间换了出来,对着镜子的她才眼前一亮,果然如他所说,大红的呢子领上,白皙的小脸犹抱琵琶,只露出一半的容颜,就如瓷娃娃般白净粉嫩。领子下去一片大红,开襟隐隐能看出内里针织衫上鼓起的小胸脯,容约有束尽显窈窕,如果穿着在雪地里,该有多美啊。
李思婷嘴角小窝漾起,南安是很少下雪的,可惜了,不然今天穿在那个灵慧明媚的讨厌鬼面前,也不会认输的。
五年前,她自进张家几天就被燕雨霖挑衅过,之后的日子里二人一直不对味儿,时常有别别苗头的心思,直到搬家关系都没有怎么缓和,所以刚刚才偷隐瞒了燕雨霖也看见了她的事情。
“别美了,拿去换。”
自是不知道丫头的小心思,张彻看着对着镜子的她摇摇头,这个时代的服装果然局限性比较大,实用性跟观赏性还在不分上下地鏖战中。如果按照后世的审美目光来看,这件大衣的下摆应该长一些,然后配上与肤色相近的裤袜和雪地靴,或者简单的牛仔裤,脖子上系上一根浅色素雅的丝巾,就比较完美了。然而这件大衣的下摆在膝盖之上,款型也没有弄好,看上去没有那种感觉,而且李思婷高则高矣,终究年岁不够,搭配上去有些不合时宜的成熟。
他这次挑过去的是一件舒适飘逸的罩衫,百合色打褶的裙子、宽松的亮色洋装。换出来时果然整个人都明媚了不少,显得光彩照人。虽然是洋装,但与林安琪那种可爱的萝莉公主风不同,李思婷穿在身上如高挑优雅的贵族小姐,加上本身的一分清冷气质,看上去明媚而不失端庄,连在一边看着的售货员都啧啧赞叹,这丫头真是有灵性的衣服架子,穿什么像什么。
李思婷捏着衣角移步到他身边,明显有些脸红地不适应,她很少穿这种繁复而亮色的衣服,捏了他手臂一下:“你哪儿学来的这么多歪门邪道的穿法!”
“我那么多时尚杂志白看的么,婉婷都知道跟着我看,自己学搭配,你真就一直以为我是在看美女啊?”他嘻嘻笑道。
穿衣打扮是必备技能,在后世甚至被视作一种社交礼仪,特别作为女生的话,打扮自己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如果对自己都打理不好,以不会化妆为荣还特鄙视化妆的女生,就只是单纯的懒而已。这种风气甚至有渐渐向男性迁移的趋势,张彻闲时看看杂志,未雨绸缪,在这个方面,还要以燕家两姐妹生活得最为精致。
张彻说着,手里又挑了一套过去,“拿去换看看试试。”
李思婷脸颊绯红,她是真的一直以为张彻就只是看美女而已,谁让他一直买些封面都是欧美女性的杂志,自己还一度以为这丫的审美不欣赏黄种人。
“哎哎,等等,你们家大人呢?”这时候售货员坐不住了,本来两孩子自己穿穿试试也就差不多了,张彻这次拿的是一款版型经典的牛仔裤,米白文字的上衫,绒面流苏的高帮鞋,以及最关键的一款纯白小皮带。
这皮带可不简单,是从挑格里展出的范品,包装得好好的有盒子有塑料密封,倒不是说它是非卖品,只是一般人看到那四位数的标价,基本就不敢伸手了而已。这两孩子她看半天了,男的俊女的美,但身边没一家长陪着,就这么敢去把那皮带拆封,万一不买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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