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饥饿是什么滋味,没人比我更清楚。 那种从胃里蔓延到全身上下的灼烧感,让我的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忆! 所以当我爹愁眉苦脸地把我卖给三爷的时候,我是欢欢喜喜跟着走的。 我没有看到爹娘在我走了以后,吵得差点把家都拆了。也没有看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弟弟,一次又一次地去三爷那里找我,想把我换回去。 知道了又能如何呢? 最终是他们以为会没命的我,不但活下来了,还过着他们从来未曾梦见的生活。 而爹娘和弟弟,最终饿死在街头,连葬身的草席都没有一张。 那时候我已经在三爷手下待了四年,度过了一万多个日日夜夜。 我每天努力地学习,每天都努力比别人优秀那么一点点。 我很怕稍不努力,就会像很多女孩一样,消失不见,过一段时间又再来新人睡我的床,穿我的衣服,吃我的饭。 大概是因为我表现不错,又足够努力,三爷给了我几天假期,让人帮着我一起安葬了家人。 从那以后,我除了三爷再没有别的亲人。 于是三爷让我认了他做干爹,跟着他住在大宅子里,由他亲自教导。 那时我九岁,只可惜爹娘和弟弟没有死得更早一点。 此后的七年,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学习着上层社会的礼仪,被精雕细琢地养着,似乎就像位贵族深闺小姐。 直到十六岁的生日那天,三爷把我领去夜总会,让我在台上跳一曲练过许久的舞。 舞蹈老师告诉我,那个舞是少女跳给心爱男子的舞,必须用真的不能再真的感情来跳。 我最爱的人,除了三爷,还能有谁? 所以我每每想象着他的样子,喜滋滋地练了一遍又一遍。 等我练的差不多,跳给他看的时候,他果然眼神欢喜又热烈。 他说,让我准备这个舞蹈,原样在十六周岁那天再跳一次,从此之后,我就不会再被困在深闺里了,我会有更加广阔的天空。 我很高兴,在夜总会里跳着舞的时候,对着台下一大片黑漆漆的脑袋,我也能很快就找到三爷。 第(1/3)页